原題:2020年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准將提高
吉林日報11月18日訊(記者 王丹 實習生 程佳雯):日前,吉林省醫療保障局、省民政局、省財政廳、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工作的通知》,明確了2020年吉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個人繳費標準提高,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成年人個人繳費標準由270元提高到290元。大中小學生及18周歲以下人員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200元,年齡的確認時間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困難群體資助擴大,2020年對符合條件的城鄉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含參照孤兒保障的對象)、城鄉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給予參保資助。其中,對城鄉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含參照孤兒保障的對象)全額資助;對城鄉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每人資助130元。
據悉,長春市按照醫療保障機構改革規劃,長春市城鄉統籌工作將於年底前完成,當前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將實現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統一”,2020年1月1日起實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請繳費期在2020年1月1日以後的城鄉各參保人員按照新標準及時繳費,避免影響醫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