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我州累計解決6.08萬戶“無籍房” 問題
延邊新聞網11月19日訊(記者李思宇):近年來,延邊州自然資源局積極推動“無籍房”問題解決工作,截至目前,延邊州已解決“無籍房”6.08萬戶,佔目標任務的72%。
該局堅持以解決群眾最關心、社會最關注的民生問題為根本出發點,堅持以破解困擾購房群眾多年的“辦證難”問題為基本著眼點,以解決8.42萬戶存量“無籍房”登記問題為工作目標,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制定印發工作方案,及時出臺政策措施,妥善解決了6.08萬戶“無籍房”登記問題。針對歷史遺留的開發商失聯、欠繳稅費或房屋品質不合格等“老大難”問題,該局採取一事一議或“一棟一策”方式,制定整改方案,明確各相關部門整改責任和完成時限,著力推進整改進度。其中,對於缺失開發建設單位的房屋,只要購房者能夠提供當年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發票或交款收據,憑房屋所在地縣(市)建設部門出具開發商不在本地的證明,可按房屋買賣程式辦理證照;對於棚戶區改建房屋,則根據省、州關於棚戶區改造的優惠政策,對經規劃驗收合格的房屋,只要回遷安置戶和購房者按規定繳交相關稅費後,可直接確權登記發照;對於開發建設單位拖欠稅費,而未辦理房屋産權證照的房屋,購房人按規定繳納完應該由購房人繳納的契稅和相關費用後,發證機關就應當為其辦理産權證照;對於未進行竣工驗收的房屋,只要能夠提供州或縣(市)房屋質監部門“地基與基礎”和房屋主體工程驗收合格的相應證明材料,即可先行辦理房屋産權證照,後補辦竣工驗收手續。對於涉及國有用地和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