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三保一統籌”工作部署,疫情防控期間白城市企業復工生産要嚴格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落實:
1.要服從市委、市政府統籌安排,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切實負起本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要成立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復工生産實施方案,細化任務到崗,明確專人負責。
2.要嚴格履行復工審批手續,穩定企業生産運營,保證生産環境安全,加強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人員、場所和設施管理,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復工生産,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
3.要認真落實“三返”人員排查管控工作要求,提前掌握員工假期流動情況,對疫情重點地區或有疫情重點地區旅行史的,一律勸阻延遲返崗;對非重點疫區的,一律嚴格落實居家隔離14天措施;對所有返白人員,一律實行“社區+單位”雙報告、雙管理,建立“一人一檔”,體檢合格、沒有異常後,方可上崗工作。持續進行動態健康監測和管理,直至疫情解除。
4.要加強重點場所管理。企業開復工前,必須提前進行安全檢查,對廠區內公共場所、人員聚集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消殺防疫,設立臨時隔離室,配備防護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企業復工後,必須做好辦公區域、生産車間、職工食堂、集體宿舍等場所通風消毒、環境清潔等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公共場所佩戴口罩要求,確定專人負責督查監管;必須在辦公場所入口處設置體溫監測點,對所有進出人員進行體溫監測、登記;必須減少或杜絕職工聚集活動,不召開職工大會,不搞集體活動,不辦聚會聚餐,推行分餐制、盒飯制。
5.要強化安全生産,嚴格做好企業進出車輛和人員的登記核查,認真執行消殺措施,切實降低疫情發生風險。把好生産運行關口,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對各類設施設備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強化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隱患。生産期間,一旦出現疑似病例,要立即轉至臨時隔離室,及時聯繫醫療機構,妥善處置、開展診療。
6.要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加強對復崗、換崗和新從業人員的培訓,突出疫情防控和企業生産,全面增強職工安全意識。要開展科普教育,詳細解讀政策措施,大力普及疫情防控知識,深入推廣防控經驗,倡導“口罩文明”。要明確要求,職工如有發熱、咳嗽等異常情況,及時上報、及時就醫。要做好輿論引導,要求職工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要告知職工,如有故意隱瞞發熱史、旅行史、接觸史或者逃避醫學觀察和居家觀察等行為,將依法追責。
7.要積極承擔社會責任,認真開展生産環境評估,無法達到防疫防控或安全生産條件的,立即停止生産營業,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在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解除前,不到疫情重點地區開展招聘活動,不安排員工到疫情重點地區出差,堅決防止疫情輸入。在做好自身防疫的前提下,堅持平時重效益、戰時講責任,充分發揮疫情防控物資生産、運輸、銷售等領域優勢作用,主動支持市委、市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告。
白城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