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10大通道”助力企業復工復産 遼源市公安局護航經濟發展
遼源市公安局副局長賀琨深入企業檢查指導疫情防控工作。 趙斌 攝
吉林日報3月5日訊(記者隋二龍 呂金洋):為了推動經濟平穩健康發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各類生産企業有序復工復産,遼源市公安局針對反流高峰集中、外來人口多等特點,建立“10大通道”,全力為地方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企業報警快處通道。24小時受理復工復産企業報警求助,嚴格落實快速反應處置措施,跟蹤處警情況。開展復工復産企業報警回訪,及時了解企業對警情處置和案件辦理的意見建議。
開通人員信息核查通道。加強與企業聯繫,及時了解企業返崗員工情況,利用吉林“互聯網+公安”綜合服務平臺、“吉林公安”手機客戶端和微信公眾號查詢返崗員工是否為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或重點疫區來遼人員,通報衛健部門和企業落實隔離措施。
行政審批綠色通道。採取“足不出戶網上辦”“部分業務延期辦”“緊急業務上門辦”等利企措施,引導企業員工通過“互聯網+公安”綜合服務平臺、“交管12123”APP實現行政審批業務無接觸辦理,實現公安行政審批業務“人員不見面,審批不停斷,服務不降質”。對急需用證的復工企業、人員開通綠色通道,實行戶口、身份證、居住證、臨時行駛車號牌以及爆炸物品購買、運輸許可證和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等業務快速辦理、郵寄送達。開通出入境24小時服務專線,為有緊急出入境需求的人員提供當日申請、當日辦結、當日出入境服務。
證照審驗延期通道。對疫情期間不能按期辦理駕駛證審驗換證、機動車檢驗、機動車登記等業務或因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到期、逾期未檢驗導致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的,根據疫情變化統一延長有效期限。市內居住證有效期延長6個月,省內或外省公安機關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和《戶口遷移證》有效期延長至6個月,外省公安機關要求更換超期《准予遷入證明》或《戶口遷移證》的,一律無條件更換。
內部安保前置通道。屬地公安機關安排專人對接復工企業管理人員和保衛人員,指導完善內部安全防範措施,督促企業落實封閉式管理。強化社會面和企業周邊巡邏防控,加強企業周邊治安環境整治,提高見警率、管事率。積極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保護復工企業生産經營秩序。
道路交通安全通道。對持通行證和運輸各類應急物資、生活物資、生産物資車輛優先放行。對其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以教育警告糾正為主,對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交通違法行為,視情放行,後續處理。會同快遞外賣行業組織,加大秩序整治力度,嚴查嚴管配送員闖紅燈、逆行、佔用機動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要求企業督促配送員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嚴格按照標準佩戴防護隔離裝備,防止交叉感染。
風險隱患預警通道。與發改、商務、工信、交通運輸等部門建立聯繫通報機制,及時推送與企業復工疫情防控相關工作信息,開展聯防聯控。及時向企業推送投融資風險預警信息,超前採取預防措施,幫助企業有效防範金融風險。
涉企案件專辦通道。建立涉企案件專辦制度,對有一定影響的涉企刑事案件,由市局掛牌督辦。對企業提供指導服務,引導企業守法經營,妥善處理企業融資案件。嚴厲打擊影響企業生産經營的非法集資、高利放貸、暴力討債、侵犯知識産權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大力度打擊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等威脅企業家人身財産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企業權益保障通道。依託警綜平臺案管模組,開展警情監督和受立案監督,嚴格規範涉企執法行為,嚴格把好執法品質關,確保涉企案件辦理定性無異議、程式無瑕疵、證據無遺漏。建立涉企案件依法快偵快破快訴機制,依法審慎適用查封、凍結、扣押等強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影響。
警企聯建監督通道。對復工復産企業,派出包保民警、輔警擔任“聯絡員”,深入了解影響企業生産經營的實際問題和困難,提供精準服務。各縣分局在“警企直通車”微信群,推送疫情防護常識、安全防範知識和公安業務的辦理流程等信息。在復工復産企業中聘請警風警紀監督員,強化監督,密切溝通聯繫,提升公安機關履職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