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半年房産價格投訴近百件賣房搭售車位,一公司被罰20萬
7月10日,南京市物價局通報了上半年價格舉報投訴及價格違法案件情況,共受理各類舉報投訴849件,同比略有下降。其中,涉及商業零售的最多,高達近五成;涉及房産銷售的增長較快,上升接近四成。
數據顯示,上半年消費者舉報投訴“高發”的行業,集中在商業零售、教育培訓、房産銷售、停車收費等領域。關於商業零售的舉報投訴最多,為407件,幾乎佔到了所有投訴的近一半。關於房産銷售的舉報投訴有95件,同比增長十分迅猛,接近四成。“少數開發商存在明碼標價不規範情況,在售樓現場沒有標示層高、公攤面積等與價格密切相關的要素信息;部分開發商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存在捆綁銷售地下停車位、機械立體停車位、地下儲藏室等情況;此外,還有少數開發商涉嫌存在虛假價格優惠等情況。”南京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徐軍説。
當天,南京市物價局還通報了近期查處的部分價格違法案件及處罰情況,兩家房地産公司被“曝光”。
比如南京市民投訴南京復地明珠置業有限公司在銷售宴南都花園二期項目時,強制要求購房人在購買該項目商品房時,簽訂機械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價格為38萬元。“根據《江蘇省價格條例》,經營者不得有下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交易方接受交易價格的行為:如以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交易方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徐軍説,該公司的行為已經違規,南京市物價局依法給予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還有南京市民投訴南京騁望置業有限公司在“騁望驪都華庭”項目銷售中,明知所售商品房價格不得突破《南京市商品住房申報價格表》銷售價格,卻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承諾虛假的價格優惠,還在合同之外另行收取房款。“根據《價格法》相關規定,商家此舉已經構成不正當價格行為,違反了明碼標價的規定。我們依法責令其退還消費者合同之外房款27664元,並處以罰款25.3萬元。”徐軍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