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穩崗補貼將執行到2020年底 實施3年惠及812萬職工
2015年起凡在江蘇地區註冊的企業,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可申請穩定崗位補貼,補貼標準為本單位上年度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3年來,這項政策已累計惠及812萬職工。按規定,穩崗補貼政策將執行到2020年底。
穩崗補貼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後又將失業保險基金支持企業穩崗政策實施範圍由兼併重組企業、化解産能過剩企業、淘汰落後産能企業等3類企業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規盤活存量資金,發揮失業保險促就業防失業的最大功效。根據國家和省政策規定,江蘇省13個設區市均及時出臺相應配套實施細則,有力推進穩崗補貼順利發放。
據統計,2015年,江蘇省發放穩崗補貼1492.7萬元,惠及企業48戶,2.6萬名職工;2016年,發放穩崗補貼23.54億元,惠及企業6.98萬戶,522.36萬名職工;2017上半年,發放穩崗補貼11.11億元,惠及企業3.23萬戶,287.17萬名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