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記者從遼寧省財政廳獲悉,為激勵鄉鎮發展經濟,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近日,遼寧省出臺《關於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遼寧省現行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是2007年省政府根據財政部有關文件要求確定的。“從十多年運行情況看,這一體制對保障鄉鎮政權正常運轉和各類支農惠農政策有效落實,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形勢的發展,體制僵化、管理不規範、部分市縣統得‘過死’等問題,也導致鄉鎮財政保障能力弱化,影響了鄉鎮發展經濟的積極性。”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對此,遼寧省多次強調要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擴大鄉鎮財政自主權,因地制宜推進實施“分灶吃飯”的財政管理體制,科學界定事權範圍和支出責任,提高鄉鎮財政保障能力,以充分調動鄉鎮發展經濟的積極性。為落實省委、省政府要求,省財政廳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結合部分市縣2017年底以來制定的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相關文件情況,起草了《意見》。
遼寧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意見》堅持頂層設計,從省級層面明確規定縣鄉財政管理體制基本框架。提出了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內容、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從劃分收入、界定支出、核定基數、激勵約束機制、轉移支付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為各市縣完善體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意見》還堅持問題導向,從政策層面解決制約鄉鎮財政經濟發展的體制問題。
針對現行體制不利於調動鄉鎮發展經濟積極性問題,《意見》規定,要向鄉鎮傾斜收入和財力,適宜留在鄉鎮徵管的財政收入要全額留在鄉鎮,作為鄉鎮固定收入;縣鄉共享收入要提高鄉鎮分成比例;從2018年起,3年內新增財力全部留給鄉鎮;因地制宜制定實施分稅制框架下的“分灶吃飯”等管理體制,激發鄉鎮自我發展動力。
針對鄉鎮財政保障能力不足的問題,《意見》規定,要在合理劃分事權和支出責任的基礎上,適度上移支出責任,把鄉鎮教師人員工資作為縣級支出內容予以保障;縣級財政要建立健全轉移支付制度,重點向困難鄉鎮傾斜;省市財政進一步加大對縣級財政的轉移支付力度等。
針對鄉鎮財政管理不規範問題,《意見》規定,要加強鄉鎮財政收支管理,建立預算編制、預算執行、績效管理、財政監察“四位一體”的管理格局;要求強化鄉鎮發展目標管理,建立績效考評機制,形成約束有力的目標管理體系。
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意見》還堅持明晰責任,從抓落實的層面提出各環節工作目標任務。要求市級政府督促所屬縣政府于4月底前出臺完善縣鄉財政體制管理的實施意見。要求鄉鎮根據實際情況設立金庫或專賬管理方式,建立收入劃分、徵繳、入庫、資金調度等制度,強化資金管理等。
此外,為實現對全省鄉鎮全覆蓋,《意見》要求設立鄉鎮的區級政府,也要參照本《意見》執行。
《意見》的出臺,為遼寧省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提供了制度保障,對激發鄉鎮發展經濟的動力和活力,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和縣域經濟發展具有積極的指導和促進作用。(記者 唐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