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記者從瀋陽市政府新聞辦了解到,前不久《瀋陽市進一步優化投資建設項目審批實施辦法(試行)》的正式出臺,對不少涉及行政審批的事項進行了改革。據悉,改革後,瀋陽市一般性經營用地項目,從取得土地手續到開展施工建設只需24個工作日,不涉及新增用地的建設項目,只需2至9個工作日即可開展施工。
據了解,《實施辦法(試行)》涉及瀋陽市建委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審批、竣工驗收、審批項目監管等4方面、10項具體政策。通過本次改革,瀋陽市建委將建立“企業發起、在線協同、綜合組織、信息共享、並聯驗收、限時辦結、全程監督”的工作流程,全力優化審批流程,大力壓縮審批時限。
在取消和簡化辦理事項方面,瀋陽市建委將取消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等2個備案事項,同時對於建設工程招標文件和招標投標情況等2個備案事項,不再要求項目單位直接辦 理,而由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通過信息平臺直接報送主管部門備案。
與此同時,瀋陽市政改造項目不再需要提供用地、規劃、環保審批手續,依據城建計劃即可辦 理施工許可手續並實施,這些措施將進一步減輕項目單位負擔。有企業代表告訴記者,此次改革給企業帶來的最大感受就是,審批環節更少了、審批時間更短了、審批效率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