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發揮人才帶動經濟社會發展作用, 5月22日,朝陽市人社局印發了《朝陽市加快突破遼西北發展人才安家補助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該細則規定自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期間,來朝陽就業或創業且在朝陽首次購房用於自住的兩類人才可申請人才安家補助,最高達15萬元。目前,朝陽市相關部門已經啟動人才安家補助申報工作。
在該《細則》中,記者了解到可申請安家補助的兩類人才包括高校畢業生和經營管理人才。
高校畢業生含來朝陽就業或創業,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和本科高校畢業生;經營管理人才指從朝陽市行政區域以外引進的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來朝陽市,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的經營管理人才。細則明確了補助標準為符合申報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博士研究生每人補助不超過10萬元、碩士研究生每人補助不超過5萬元,本科畢業生每人補助不超過3萬元;開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的經營管理人才每人補助不超過15萬元。
《細則》中明確高校畢業生來朝陽企業就業的,須經所在企業認定,全職服務於企業,並與朝陽市行政區域內企業簽訂5年(含)以上有效勞動合同;自主創業的須在朝陽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遵守誠信原則,承諾在朝陽就業、創業期不低於5年(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承諾終止的情況);夫妻雙方同時符合條件並申請補助的,按照補助標準較高的一方執行,不能重復申領;享受安家補助的人才領取補助資金購置的房屋産權自購置之日起,5年之內限制轉讓,在限制轉讓期內申請轉讓該房屋産權的,應向朝陽市人社局提出申請,並上繳已經領取的購房補助。(記者 張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