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海關6月4日發佈,6月起,大連海關全面取消“入/出境貨物通關單”,覆蓋大連關區各口岸的出入境法定檢驗檢疫貨物。
全面取消《入/出境貨物通關單》後,涉及法定檢驗檢疫要求的進口商品申報時,企業在報關單隨附單證欄中不再填寫原通關單代碼和編號,可通過“單一窗口”報關報檢合一介面向海關一次申報,如需使用“單一窗口”單獨報關、報檢介面或者報關報檢企業客戶端申報的,企業應在報關單隨附單證欄中填寫報檢電子回執上的檢驗檢疫編號,並填寫代碼“A”;涉及法定檢驗檢疫要求的出口商品申報時,企業不需在報關單隨附單證欄中填寫原通關單代碼和編號,應當填寫報檢電子回執上的企業報檢電子底賬數據號,並填寫代碼“B”。
對於特殊情況下仍需檢驗檢疫紙質證明文件的,按以下方式處理:一是對入境動植物及其産品,在運輸途中需提供運遞證明的,出具紙質《入境貨物調離通知單》;二是對出口集中申報等特殊貨物,或者因計算機、系統等故障問題,根據需要出具紙質《出境貨物檢驗檢疫工作聯繫單》。在放行環節,海關將統一發送一次放行指令,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單位憑海關放行指令為企業辦理貨物提離手續。(關宣 記者 徐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