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記者了解到,《遼陽市關於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經遼陽市委常委會討論通過並將於近日正式出臺。《實施意見》針對執行難問題,提出強化聯動執行機制,並聯合全市18家成員單位集中力量懲戒失信被執行人,並具體出臺了25條懲戒措施,專治這些“老賴”,以此推動全市誠信體系建設,建設法治遼陽、誠信遼陽。
這18家成員單位在市委領導、市人大和市政協監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協調和法院主辦下既各司其職、各有分工又相互配合,以聯動的方式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懲戒,從而在全市形成綜合治理“執行難”的工作格局。《實施意見》中提出的25條具體懲戒措施,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了多方面限制。如限制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限制乘坐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限制出境等。此外,還通過建立聯合懲戒網絡平臺,對失信被執行人除公開曝光外,還對其在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政府支持或補貼、任職資格、準入資格、榮譽和授信、特殊市場交易、高消費以及其他消費等方面進行限制,並實施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
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説,這25條具體懲戒措施的出臺,就是為失信被執行人套上“緊箍咒”,讓這些“老賴”或想做“老賴”的人丟掉幻想,做個誠實守信的人。記者了解到,自2016年以來,遼陽市已公開曝光了2883名“老賴”,其中5人被限制出境,61人被限制高消費。(記者 鄭有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