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 為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平等、全面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讓企業家在瀋陽安心經營、放心投資、專心創業,為加快瀋陽新一輪振興發展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保障,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研究制定了《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 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據了解,2017年9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要求著力推動營造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良好環境,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産權、創新權、經營自主權。為貫徹上述意見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和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先後印發了《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通知》和《遼寧法院服務保障振興發展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年工作計劃(2018-2020)》。從2018年初開始,瀋陽市法院著手研究起草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司法保障措施。
據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聶雪松介紹,《實施意見》以為企業家創新創業提升司法服務和保障能力為主線,全文共分為6章17條,涵蓋從立案、審判到執行等各個司法流程,涉及公司類、金融類、知識産權類、勞動爭議類、行政爭議類以及執行類等各種矛盾糾紛。
聚焦産權保護,著眼企業司法需求,高度關注營商環境建設。主動提升司法效能。為穩定企業家在沈經營預期和財富安全感,《實施意見》要求嚴厲打擊侵犯企業家財産權和人身權的刑事犯罪,審慎把握處理産權和經濟犯罪的刑事司法政策,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特別強調對於涉企業家産權差錯案件,要堅決依法予以糾正。針對當前知識産權保護的新形勢,《實施意見》要求依法保護知識創新和技術成果創新,運用司法手段制止不正當競爭和非法壟斷行為,積極營造崇尚創新、鼓勵創造的法治環境;創新知識産權案件審判方式,提升審判質效;積極探索建立以知識産權市場價值為指引、滿足權利保護要求的知識産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依法提高侵權者違法成本,著力解決審判實踐中存在的侵權成本低、企業家維權成本高的問題。嚴禁超標的查封扣押凍結當事人財産,著力解決影響營商環境的突出司法問題,依法處理影響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件,為瀋陽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記者 蔣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