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相寓好房,押零付一”“無需押金即可入住”,正值暑期,房屋租賃仲介熱推的“信用免押金”的租房模式,讓信用好的人實現了“信用變現”,減輕了負擔,對不少的租客而言極具吸引力。
而近日,北京消費者李紅髮現,我愛我家仲介熱情推薦的相寓信用租房竟是筆貸款業務,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險些“被貸款”。記者隨後調查發現,當前這種火爆的短期模式背後隱藏著諸多貓膩:以信用租房為誘餌,讓租客一不小心“被網貸”。
畢業季來臨,“為大學生減輕租房負擔”的信用租房市場異常火爆。
7月17日,李紅來到我愛我家月壇旗艦店辦理租房業務。經該店租賃部王經理介紹,只要支付寶“芝麻信用”值達700以上,即可享受我愛我家主推的“相寓信用租房”項目“押零付一”,“按月繳納房租,十分方便。”在王經理的推介下,李紅簽訂了租賃合同。隨後,一個自稱南京邦航商務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的來電稱,要李紅提供一張本人儲蓄卡信息並“授權存管”到該公司,工作人員再三表示儲蓄卡只用於確定租客信息,無風險。挂掉電話後,在李紅的再三追問下,王經理表示:“這其實是一筆貸款,實際上是租客一次性貸款,分期還款的行為。”
説好的押零付一,實際卻成了貸款?記者隨後調查發現,類似這種以“貸”租房模式的仲介不只我愛我家,還包括鏈家推出的“自如白條”和58同城推出的“58月付”等産品。據王經理透露,我愛我家“相寓”推出的“押零付一”業務實際上是由消費者以綁定本人名下儲蓄卡做擔保的形式,通過第三方互聯網金融公司向指定銀行申請貸款。該第三方互聯網金融公司將租戶需繳納的租金總額,一次性轉賬至我愛我家,消費者按月繳納房屋租金及5.8%的“服務費”予該金融公司。
“信用租房的初衷是為一些資金短缺的租客群提供幫助,但確實會給租賃平臺帶來風險。”我愛我家“相寓”副總經理張多表示,雖然這是一筆貸款,但我愛我家“相寓”將租房和貸款兩種合同做了區分,租房合同上絕對不會出現貸款信息。而消費者選擇信用租房後,還需與房司令簽署另一份貸款合同。“這是消費者的選擇,消費者理應充分知情。”張多表示。
租房不炒是底線 越界創新要不得
這種租賃模式是否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消費者又如何規避風險?
重慶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羅勇認為,相寓租房以解決租賃人資金週轉為噱頭,實則綁定消費者名下儲蓄卡做擔保。由於信息不對稱,一些不知情的消費者可能辦理資金託管相關手續,被強行網貸,存在風險。
“這種創新要不得。”中國銀行金融部副總經理劉小宇也表示,這種越界的創新不僅多産品嵌套,不向消費者介紹清楚,而且國家也沒有資金存管具體額度的相關規定。一旦出現問題,很有可能出現轉高利貸,再追索的問題。
對此,北京市一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提醒消費者,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租客作為消費者在接受租房服務時候,有權對租房服務的有關真實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在簽訂合同時約定解除租賃合同時則終止借貸協議,消費者有權停止向房租分期平臺還款,這樣約定可以有效避免租賃合同解除時仍需還款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