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遼寧省司法廳結合公證工作實際,出臺多項工作措施和清單。9月3日,省司法廳有關人士介紹,根據最新編寫的《遼寧省辦理公證事項所需材料目錄清單》(以下簡稱《清單》,我省“最多跑一次”的公證證明事項達到55項。
繼7月2日出臺《遼寧省司法廳關於印發〈全省公證行業便民利民“最多跑一次”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後, 根據其中公證便民利民的14項工作措施,省司法廳公證管理處和省公證協會又利用業餘時間,組織省內公證行業專業人士編寫了《清單》。從收集、梳理、諸項填寫、請專業人士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到再論證、再徵求意見、再審核,《清單》編寫工作歷時近兩個月,幾易其稿,最終形成了目錄清單全稿。
最新版的《清單》在原目錄141項基礎上,確認保留公證證明事項104項,並對原來制定的“最多跑一次27項公證事項”進行了再次明確、細化分解,最後確定,在公證當事人承諾所提供的證明材料保證真實並承擔有關責任情況下,我省“最多跑一次”的公證證明事項可達到55項。同時,對《清單》中的每項公證事項都增加了“簡化程式及創新服務措施”,共六大類措施,使用頻率達387次。
隨著公證業務的不斷拓展,省司法廳還將繼續出臺相應的目錄清單。(記者 侯永鋒 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