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提高認識、解放思想,完善體制機制,提高服務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業經營成本,修改完善《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這些建議,來自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10月10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分組審議此報告。
報告顯示,《條例》實施一年多來,全省優化營商環境意識明顯增強,市場環境逐步改善,政府服務不斷優化,良好輿論氛圍初步形成,企業群眾辦事便利度、滿意度不斷提升。報告認為,遼寧省還存在政府失信、企業生産經營要素成本高等問題,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觀念、完善體制機制、提升服務效能。
為進一步推進《條例》的貫徹實施,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報告提出五項建議。
建議進一步提高認識、解放思想,樹立打贏持久戰的信念和勇氣。進一步強化市場意識,了解企業難點所在,拿出切實可行的辦法和措施。各級政府及部門間要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減少試錯成本,提高工作實效。
建議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堅持立改廢釋並舉,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法制保障。完善激勵機制,促進幹部作風轉變。將政府誠信納入具體評價考核體系,加快建立全省統一規範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
建議以提高服務效能為核心,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提高簡政放權含金量;深入推行行政審批局模式;加強對基層政府業務指導,切實提高基層政府承接能力;創新政務服務方式,提高政府辦事效率;繼續深入開展“糾四風”“辦事難”專項整治。
建議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多渠道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堅持引進人才和留住人才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切實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報告還提出五條修改《條例》的意見建議。建議進一步明確《條例》的執法主體;增加“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執法部門應當實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律審核制度”有關條款;增加加強基層承接能力的相關內容;增加項目洽談、引進、落地過程中的服務保障條款;增加“普惠制”條款。(記者 趙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