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省政府發佈《關於落實國務院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決定取消11項行政許可等事項。
此次取消的事項包括企業集團核準登記,港澳臺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審批,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核發,船舶進出漁港簽證,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産品進出口初審,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核準初審,設立分公司備案,外商投資合夥企業設立、變更、登出分支機構備案,營業執照作廢聲明等。
《通知》公佈了取消的行政許可等事項目錄,並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抓緊做好取消行政許可等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對公佈取消的行政許可等事項,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變相審批。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制定和完善監管細則,落實監管責任,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現監管盲區;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和工作作風,紮實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不斷優化營商環境,切實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務水準。(記者 關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