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月24日從營口市政府獲悉,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以下簡稱“個轉企”)工作,不斷提升民營經濟發展品質,增強市場競爭力,優化全市經濟結構、産業結構和市場主體結構,確保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推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實施意見》日前出臺,推出13項包含免稅、降費、補貼等政策,加快推進“個轉企”。
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後,在辦理銀行賬戶、資産過戶、涉稅事宜等相關手續以及辦理原有許可審批事項延續手續時,持工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個體工商戶轉型證明》,有關部門和相關許可審批部門按照變更或“一廢一立”程式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免收相關費用。
對轉型後的小微型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稅收減免政策和創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産業發展扶持資金等政策。
對轉型後確有困難或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小微型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減免房産稅或城鎮土地使用稅。
轉型前個體工商戶與轉型後的企業之間劃轉土地和房屋權屬,投資主體、經營場所、經營範圍不變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符合享受契稅優惠稅收政策的,免征契稅和免收手續費。
對轉型企業的納稅人取得的固定資産,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轉型為企業之日起,按國家有關規定3年內對企業給予相應獎勵。
從轉型升級為企業當年起,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繳費比例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3年過渡,過渡期結束後,統一按企業繳費比例繳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後,以上月工資總額作為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基數。原按企業參保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通過委託第三方記賬專業機構的方式,為轉型後的企業提供不短于1年的代賬服務,扶持轉型後企業建立財務制度。
意見還包括給予轉型後企業政府採購支持、支持轉型後的企業加大技術研發投入等。(記者 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