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後的小微企業當年吸納新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可申請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10月8日,瀋陽市出臺16條扶持政策,鼓勵和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以下簡稱“個轉企”)。
政策規定,“個轉企”領取營業執照後,在辦理銀行賬戶、資産過戶、涉稅事宜等相關手續以及辦理原有許可審批事項延續手續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免收相關費用;“個轉企”允許使用原有字號;轉型為有限公司的,允許沿用其原名稱加“有限公司”;轉型後企業入駐各類産業園區和創業基地、改變住所(經營場所)的,試行(經營場所)報備制,免提交場地使用證明。
轉型前個體工商戶與轉型後的企業之間劃轉土地和房屋權屬,投資主體、經營場所、經營範圍不變的,對符合享受契稅優惠稅收政策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免收契稅和手續費;對轉型企業的納稅人取得的固定資産,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對轉型後的小型微型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稅收減免政策和創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産業發展扶持資金等政策;轉型後的小微企業當年吸納新就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轉型後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産稅。
政策支持轉型後企業加大技術研發投入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鼓勵轉型後企業參加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註冊登記、評價,鼓勵有關部門對轉型後企業開發的新技術、新産品取得發明專利和優秀新産品、重點新産品證書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記者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