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瀋陽市發佈《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方案》,對具有瀋陽市戶籍,0歲至10歲,在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孤獨症)等方面有出生缺陷或發育異常的兒童進行救助,救助內容以實施手術、配置輔助器具和進行康復訓練為主。其中,兒童進行康復訓練每人每年可獲得1.5萬元補助。
方案明確,救助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財政康復補助和個人自付部分共同承擔。財政康復補助資金由中央、省、市、區財政共同出資,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政府購買的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或醫療教育康復機構使用。救助費實行先醫保,後補助,再自費。
殘疾兒童監護人可向當地殘聯提出救助申請,具體的資金補助範圍和標準為:視力障礙兒童方面,對先天性白內障、先天性青光眼等視力障礙兒童給予手術救助,一次性補助1.2萬元;對最佳矯正視力0.3以下的重度弱視兒童康復訓練1年,給予一次性補助3000元。聽力(言語)障礙兒童方面,對植入人工耳蝸的重度聽力障礙兒童給予人工耳蝸成本費一次性補助10萬元,給予一次性手術費補助1.2萬元;對佩戴助聽器的聽力障礙兒童給予5000元助聽器成本補助,1200元驗配調機費補助;對重度腭裂、下腭裂兒童給予一次性手術費補助1.2萬元;對聽力(言語)障礙兒童連續救助3年言語康復訓練,每人每年補助1.5萬元。
肢體障礙兒童方面,對實施肢體(腦癱)矯治手術、脊柱裂手術、腦積水手術的兒童給予一次性手術費補助1.2萬元;對需配置助行器的肢體障礙兒童一次性補助1200元;對肢體殘疾兒童裝配矯形器、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補助標準按照《遼寧省殘疾兒童輔助器具適配補助明細表》執行;對肢體障礙兒童進行逐年連續康復訓練,每人每年補助1.5萬元。智力障礙兒童和孤獨症兒童方面,對智力障礙兒童和孤獨症兒童逐年連續康復訓練,每人每年補助1.5萬元。
此外,對貧困家庭的殘疾兒童在康復訓練期間給予一次性生活補助2萬元。(記者 丁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