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瀋陽市政府對外發佈《瀋陽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方案》,2020年,全市將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體系,實現殘疾兒童應救盡救。
0至10歲瀋陽籍殘疾兒童可獲救助
救助的範圍主要包括具瀋陽市戶籍,0-10歲,在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孤獨症)等方面有出生缺陷或發育異常,需進行早期干預和康復訓練的兒童(有無辦理《殘疾人證》均可申請救助)。
救助以實施手術、配置輔助器具和進行康復訓練為主,幫助殘疾兒童減輕功能障礙、改善功能狀況、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
救助的費用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財政康復補助和個人自付部分共同承擔。
兒童腭裂手術最高補助1.2萬元
對於視力、聽力語言、肢體障礙的兒童救助各有明確的標準。其中先天性白內障、先天性青光眼、先天性斜視等視力障礙兒童給予手術救助最高1.2萬元。對最佳矯正視力0.3以下的重度弱視兒童康復訓練1年,給予一次性補助3000元。
佩戴助聽器的聽力兒童給予5000元助聽器成本補助,1200元驗配調機費補助。重度腭裂、下顎裂兒童給予一次性手術費補助最高不超1.2萬元。聽力(言語)兒童連續救助3年言語康復訓練,每人每年補助1.5萬元。
實施肢體(腦癱)矯治、脊柱裂、腦積水等項目手術的兒童,一次性手術費補助最高不超1.2萬元。對肢體障礙兒童進行逐年連續康復訓練,每人每年補助1.5萬元。
貧困殘疾兒童康復訓練生活補助2萬元
對貧困家庭的殘疾兒童,在康復訓練期間給予一次性生活補助2萬元。貧困家庭殘疾兒童包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邊緣戶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殘疾兒童以及殘疾孤兒。救助類型包括:植入人工耳蝸或佩戴助聽器需要言語訓練的聽力障礙兒童;實施重度腭裂、下顎裂手術需要言語訓練的兒童;需要康復訓練的重度肢體殘疾兒童、重度智力障礙兒童和孤獨症兒童。(記者 王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