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不斷提高電力設施安全保障水準及供應能力,3月26日,瀋陽市印發《既有住宅小區電力公共配套設施改造工作方案》並提出,到2021年年底前,將改造完成365個電力棄管小區和76個臨時電代正式電小區,基本解決全市既有住宅小區存在的電力棄管、臨時電代正式電等問題。
根據該方案,本次改造包括和平區、沈河區、皇姑區、大東區、于洪區和鐵西區、渾南區、沈北新區、蘇家屯區、遼中區的商品住房、商住兩用房、經濟適用住房、公租房、廉租住房、安置房等既有住宅小區(不包括居民自建房),從公用供電設施10千伏接入點及公共配電變壓器臺以下至住宅電錶的電力設施。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參照執行。
改造主要針對電力棄管小區和臨時電代正式電小區,計劃投入資金7.67億元。其中,電力棄管小區指應由開發、建設單位或委託物業公司負責維護的各企事業單位集資建房和社會商品住房,因企業經營困難等原因造成無人維護而放棄電力設施管理的小區。目前,瀋陽市共有電力棄管小區365個,其中計劃2019年改造100個,2020年改造135個,2021年改造130個。
同時,瀋陽市還有76個臨時電代正式電小區,主要是指未辦理正式用電而使用施工臨時用電供電的小區。其中,由區政府開發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由於土地規劃手續不全、資金未到位等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正式用電的小區有4個,將於2021年之前統一辦理正式用電;由開發企業開發的小區72個,開發企業現有資金或存在抵押物的,由所在區政府負責協調原開發企業出資辦理正式用電;開發企業登出、失聯或無資金和抵押物的,由所在區政府研究墊資建設方案、追繳資金方案並處理責任人。(記者 丁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