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記者從瀋陽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獲悉,母體妊娠28周以上未出生的“準新生兒”也可辦理居民醫療保險。
按規定,三種情況的“準新生兒”均可辦理醫保。
一是“準新生兒”父母為本市戶籍的,父母或代辦人持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到社區辦理參保手續,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二是“準新生兒”父母均為外市戶籍的,父母任意一方需繳納13個月以上的瀋陽地區養老及醫療保險(醫療保險需為參保狀態),同時提供繳納保險一方的瀋陽市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到社區辦理參保手續。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三是“準新生兒”父母一方是瀋陽市戶籍,一方是外市戶籍的,承諾孩子出生以後戶口落在瀋陽的,參照以上第1條方式辦理。不承諾落戶瀋陽的,參照以上第2條方式辦理。
首次到社區辦理參保後,可自願選擇社區的掃碼臺繳費,也可以選擇盛京銀行的窗口、手機銀行、網上銀行、95337電話繳納醫保費。
“準新生兒”居民醫療保險待遇與父母(瀋陽市參保人員首選母親,其次父親)社會保障卡捆綁,不用單獨制卡,若發生就醫行為,用捆綁的社會保障卡直接就醫。(記者 樊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