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公安交警開展“集中打擊出租汽車行業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來,7月2日至3日就查處“下線”非法營運計程車18台、擅自改變車輛外形12件、逾期未檢驗交通違法4件、假牌7件、套牌2件,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7月4日,瀋陽公安交警向社會公佈查處“黑出租”舉報電話,對舉報計程車行業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將會給予舉報人100元至30000元獎勵,公安交警部門將對舉報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舉報情況等信息嚴格保密。
違法案例一:情報精準點對點直接“拿人”
通過精準信息研判,交警發現7月1日在和平區砂山街行駛的遼AGD325紅色現代計程車涉嫌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根據此線索,經過深入挖掘,7月2日23時,交警和平二大隊民警姚志成帶領輔警在於洪區細河路宏發天琴灣小區附近將遼AGD325紅色現代計程車違法駕駛人井某某抓獲,並將其車輛扣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井某某使用偽造號牌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十五天並處罰款5000元。
違法案例二:“山寨”計程車被交警現場查處
7月2日16時許,交警于洪大隊民警巡邏至白山路丁香大道,查獲肖某駕駛遼A7Y×××車輛,該車存在未按規定檢車,並且保險過期等交通違法行為。經進一步核實,發現肖某擅自將營轉非車輛改裝成計程車上路行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于洪交警大隊對肖某違反規定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登記有關數據,未按規定投保第三者強制保險,未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等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600元、記3分的處罰,並扣留其車輛。
違法案例三:駕駛“假牌”車想跑被抓
7月4日,交警于洪大隊民警在沈大路太湖街西向東方向路口開展黑出租專項整治工作。一輛疑似未檢計程車經過檢查點試圖躲避檢查未果,駕駛人不能當場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企圖棄車逃跑後被現場執勤民警抓獲。經檢查,駕駛人何某駕駛的紅色計程車為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擅自改變車輛外形,同時該車駕駛人何某因酒駕,駕駛證處在暫扣期間。目前,交警于洪大隊已將駕駛人何某及車輛扣留,因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于洪大隊對駕駛人何某做出合併罰款6500元,行政拘留二十天的處罰。
瀋陽公安交警提示:公安交警打擊“黑出租”的決心是堅決的,公安交警部門將持續聯合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全市範圍內對“黑出租”違法進行專項整治,歡迎廣大市民積極舉報出租汽車行業違法犯罪線索,切實規範出租汽車行業交通出行和運營秩序,打造路暢人安的道路交通環境。(記者 楊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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