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鞍山市教育局出臺了《關於集中開展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收受紅包等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鞍山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統集中開展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收受紅包等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嚴查中小學校(含民辦學校,下同)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嚴查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嚴查中小學校及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嚴查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嚴查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嚴查校外培訓機構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各級教研員參與的有償補課;
嚴查社會力量辦學機構以文化課補習為主的超範圍辦學行為和無證亂辦班的補課行為;
嚴查在職中小學教師(幼兒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
嚴查在職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嚴查在職中小學教師(幼兒教師)以購買教輔材料或其它物品為名濫收費用的問題。
鞍山各縣(市)區教育局(教育辦)和各學校要把集中開展專項整治違規補課、收受紅包工作作為教育系統行風建設的一項重點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責任主體職責,著重抓好有關制度和規定的落實。要實施連帶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哪所學校的教師出了問題,要由所在學校校長負責。對管理不善、問題嚴重的學校要嚴肅問責。要加強監督檢查,落實獎懲制度。
鞍山各縣(市)區教育局(教育辦)要組織開展經常性檢查,鞍山市教育局將進行重點督察。對發現的違紀案件,要認真及時查處,切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對於性質嚴重、情節惡劣、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要進行公開處理,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曝光。對有案不查或故意包庇的單位和人員要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記者 沈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