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報道(李子平 實習生 高吉):中小學一線教師有償補課將調離崗位三年;學校組織有償補課校級幹部要撤職……7月12日,瀋陽市教育局召開全市教育系統電視電話會議,宣佈將對中小學校在職教師違規補課、收受禮品禮金、變相體罰學生等十種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整治。
區縣教育局長是第一責任人
瀋陽市教育局副局長孫勇表示,各區、縣(市)教育局局長是治理有償補課所在區縣的第一責任人,各學校校長是治理有償補課所在校的第一責任人。
他強調,全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教育機構,必須堅決貫徹中央精神,積極落實教育部和教育廳的部署,要從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認識教育糾風工作的重要性,把能否堅決治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作為衡量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能否提高政治站位、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主動維護群眾利益的重要標誌。
十項違規行為將受到重點整治
會議印發了《瀋陽市教育局關於在暑假期間集中開展教育行風專項治理的通知》,對中小學校在職教師違規補課、收受禮品禮金、變相體罰學生等十種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整治。
十類違規行為中,有七條與補課相關,其中包括:中小學校(含民辦學校,下同)組織和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校外培訓機構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各級教研員參與有償補課;
此外,通知還對其他違規行為進行了明確,其中包括:在職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違反師德師風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參加學生家長組織的宴請、旅遊等行為;在職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中小學校(幼兒園)以購買教輔材料或其他物品濫收費用的行為。
查實違規補課三天內要處理
通知要求,對違反規定的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各區、縣(市)對查實的問題要在三天內形成處理意見。
通知要求,對學校組織有償補課的,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校級幹部撤職,調離工作崗位,取消三年內評優評先資格。一線教師、教研員進行有償補課或非法舉辦補習機構的,調離一線崗位三年,三年內不得參與崗位晉級、職稱晉陞、評優評先。對查實違規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