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點名單月底定

2019-08-06 09:23:28  |  來源:遼沈晚報  |  編輯:李靜   |  責編:董健雄

  本月底前,瀋陽市將確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試點,試點需滿足相關條件,如本單元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85%以上的業主且佔總戶數85%以上的業主同意並簽訂增設電梯協議。

  增設電梯的所需建設資金及運行使用、維護管理資金由業主承擔,按一定分攤比例共同出資,政府對此也將給予一定補貼,最高每部電梯20萬元。

  雙“85%”的業主同意才能進行試點

  8月5日,記者從瀋陽市房産局了解到,瀋陽市相關部門聯合下發了《瀋陽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點工作方案》。根據方案內容,試點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包括取得瀋陽市《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産權證書》,未列入拆遷徵收計劃,符合現行城市規劃、建築設計、消防和結構等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層及以上(不含地下室)無電梯非單一産權住宅。

  除上述內容外,還需要單元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85%以上的業主且佔總戶數85%以上的業主同意並簽訂增設電梯協議。增設電梯佔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徵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

  目前,各區政府正在針對轄區內具備加裝電梯條件的小區進行摸排,徵求居民意願,確定試點點位名單,並開始辦理前期手續,此項工作預計本月底前完成。到今年年底前,瀋陽市將完成試點點位增設電梯的監督和檢查等,陸續完成電梯增設工作。

  在增設電梯的規劃上也有明確要求,不得侵佔城市道路,不得影響城市規劃實施;應儘量減少佔用現狀綠化,儘量減少對周邊相鄰建築的不利影響,不得增加或變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間。

  業主按分攤比例共同出資

  方案明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主體是本單元的業主,負責意見統一、工程報建、設備採購、工程實施、驗收等相關工作,同時業主也是電梯後續管理主體及責任主體,日常對電梯運行進行管理、維護,保障電梯使用安全。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所需建設資金及運行使用、維護管理資金將由業主承擔,並按一定分攤比例共同出資,具體出資應由業主自行協商。

  相關部門提供了可以參考的分攤比例系數:第一、二層為0,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5,第五層為2,第六層為2.5,第七層為3,依此類推。

  瀋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制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公積金使用辦法,屆時業主也可按規定申請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也可通過社會投資等方式籌集資金。

  政府按不同情況給補貼 最高20萬元

  此外,政府也將按樓層情況予以補貼,補貼標準為4層住宅每部電梯6萬元、5層住宅每部電梯7萬元、6層住宅每部電梯16萬元、7層住宅每部電梯18萬元、8層及以上每部電梯20萬元。

  經過驗收合格並取得特種設備使用證書的試點點位電梯,業主可持相關材料到區房産部門辦理登記,匯總後報市房産部門申請市級補貼資金。

  方案、協議需在社區、單元等公示10天

  事實上,從一些已經開始實施此項工作的城市來看,業主意見的統一是一個避免不了的難題。

  為此,方案明確了相關的實施程式,在制定增設電梯方案後,經相關業主同意後簽訂增設電梯協議,協議需明確項目負責人或委託單位主要職責、資金概算及費用籌集方案、電梯運行及維護保養費用分攤方案以及增設後的電梯使用管理主體等內容。這一過程將由駐街道辦事處司法所見證。

  協議和方案由增設電梯房屋所在社區在擬增設電梯單元樓道口、小區公示欄等位置公示10天,公示期滿無實名書面反對意見的,由社區蓋章備案。

  在公示期間,本單元內業主和增設電梯後受到通行、採光、噪聲等直接影響的相鄰業主對增設電梯有異議的,先由業主之間協商,協商不成的,社區召開聯席會議予以協調,經社區調解不成的,將依法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解決。

  在安全方面,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具備相應資質。增設電梯的安裝和投入使用應符合相關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

  此外,按要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當配置電梯應急平層裝置。瀋陽市還鼓勵“電梯設備+維保服務”一體化採購模式以及“電梯保險+服務”模式。由製造單位或其委託的單位負責安裝調試和日常維護保養,通過保險的事故賠償和風險預防作用,促進電梯使用管理和維保水準提升。(記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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