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撫順市民政局獲悉,從2019年7月1日起,撫順市民辦養老機構運營補貼標準從原來每床每月每人125元調整為150元。
民辦養老機構運營補貼範圍是:在撫順市行政區域內,由依法成立的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舉辦,在縣級以上有關部門依法登記的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民辦養老機構和組織。在老人居室面積條件方面必須保證,合居型居室每張床位的使用面積不小于5平方米,老人居室的單人間使用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雙人間使用面積不小于14平方米,三人間使用面積不小于18平方米;連續經營滿6個月且繼續經營,入住率在30%以上。養老機構運營補貼資金應用於改善住養老人的生活品質和居住環境,主要包括養老機構的基礎設施改造、設備更新和添置,老人服務用品購置和其他為入住老人服務的項目。
據了解,撫順市民政局已向各縣區民政局下發了《關於調整民辦養老機構運營補貼標準的通知》,並要求各縣區民政局認真核定民辦養老機構額定床位及入住老人數,及時足額準確發放補貼資金。同時,要嚴格管理,監督好專項補貼資金的使用。(記者 王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