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日資企業大連保稅區海泰特樹脂有限公司憑藉一張支付命令函,在中國銀行大連自貿區支行順利辦理了日元結匯業務。相較以往,流程大為簡化。這也是大連自貿片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2.0版發佈以來的首單業務,標誌著大連自貿片區外匯改革實施細則多項業務成功落地,將為東北地區跨境資金使用産生示範效應。
為加大大連自貿片區金融創新力度,不斷提升貿易和投資便利化水準,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大連市分局出臺了《進一步推進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大連片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2.0版)》,在大連片區新增試點實施多項外匯管理政策措施,主要涉及經常項目、資本項目、外匯市場等業務,此舉進一步加大減政放權力度,減少跨境融資匯率風險,給外資企業提供更多投資渠道,同時還在優化跨境資金的集中運營,降低區內企業設立跨境資金池的門檻,更好地服務總部經濟和結算中心發展等方面産生積極影響和推動作用。
與1.0版相比,這次修訂的內容主要包括:允許在區內試點實施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支付便利化業務;允許區內企業可在大連市分局轄內任一銀行辦理境內直接投資基本信息登記、變更與登出手續;允許區內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在真實、合規的前提下,可按實際投資規模將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或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依法用於境內股權投資;允許區內已確定選擇“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債的企業,可調整為以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債,一經調整不得變更;放寬企業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償還幣種必須一致的要求,允許區內企業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與簽約幣種不一致,但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應保持一;允許區內企業的外債登出登記業務由大連市分局轄內任一銀行直接辦理,取消企業辦理該業務的時間限定;區內企業開展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管管理業務,其上年度本外幣國際收支規模由超過1億美元調整為超過5000萬美元等等。
《實施細則(2.0)版》實施後,在諸多方面帶來積極影響:
一是區內企業外匯使用更便利了,新規出臺前,區內企業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使用時,必須逐筆向銀行提供合同、發票等支付證明材料,耗時耗力,新規出臺後,大連片區內符合條件的區內企業無需逐筆提供合同、發票等材料,就可以高效、便捷地辦理資本項目外匯收入結匯支付業務,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率;二是區內企業辦事“跑腿兒”更少了,《實施細則(2.0)版》中明確,允許自貿試驗區內企業可在大連轄內任一銀行辦理境內直接投資基本信息登記、變更與登出手續,允許自貿試驗區內企業的外債登出登記業務由大連轄內任一銀行直接辦理,取消企業辦理該業務的時間限定,新規出臺前,企業辦理境內直接投資基本信息登記、變更、登出以及外債登出登記業務等,必須到企業所在地外匯局辦理,並且辦理外債登出登記業務還有時間限制,這給“區內註冊、區外經營”的企業帶來一些麻煩;三是“引進來”企業投資的渠道更多了,起到了“鬆綁”作用,允許自貿試驗區內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在真實、合規的前提下,可按實際投資規模將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或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依法用於境內股權投資;四是企業跨境融資匯率風險更小了,在新規出臺之前,假如一家企業與銀行簽約融資1億美元,屆時提款和到期償還時都必須用美元。“如果該企業的主要業務在國內,美元與人民幣之間互換頻繁,有可能出現匯率風險,無形中加大企業的融資成本。”新規出臺後,企業境外融資,無論簽約何種幣種,提款時可以選擇用人民幣,償還時還用人民幣,這樣有效規避匯率風險,降低融資成本,方便企業進行經營活動。
另外,新規在自貿區企業開展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業務準入門檻降低的基礎上,對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業務進行了政策擴容,增添了新的改革紅利,進一步便利跨國公司資金全球運作,支持發展總部經濟。(記者 盧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