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12月16日,遼寧省鞍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吉慧對蘆某貪污上訴一案依法出庭履職。該案是全院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開展以來,檢察長首個出庭履行職務的案件。
鞍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吉慧(右)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 攝影 姚曉濱
蘆某貪污上訴一案由原審檢察機關以原審被告人蘆某涉嫌貪污罪向鞍山市立山區人民法院移送審查起訴。經開庭審理,鞍山市立山區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8日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後,蘆某以量刑過重,判決認定的事實、貪污的物品數量不符及做出鑒定結論的單位沒有司法鑒定資質等理由提出上訴。檢察長張吉慧在認真審查案件材料,調取相關證據的基礎上,庭審中就上訴理由充分發表了意見,面對上訴人及辯護人提出的觀點有針對性地發表了意見,圍繞犯罪事實對案件進行全面分析,有效駁斥了上訴人及其辯護人的辯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該案將擇期宣判。
庭審現場 攝影 姚曉濱
鞍山市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案件品質。鞍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回歸“檢察官”角色,帶頭辦理重大疑難案件,充分發揮率先垂范作用。鞍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吉慧深入刑事訴訟檢察辦案一線,帶頭辦理一批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經常與辦案組人員研究討論案件,並且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為全院幹警司法辦案樹立了標杆,對推進檢察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發揮了示範引領作用。 (文 姚曉濱 王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