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報道(李子平):越是老百姓需求多的藥越不備、越少備,社區衛生中心為何經常出現藥品“不全”?
對於這個問題,1月5日,在瀋陽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上,在醫藥行業從業多年的瀋陽市人大代表劉芳提出建議:可以通過調整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政策、提高對高血壓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報銷額度、以考核結果結算門診統籌醫保資金等辦法來解決。
問題:多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賠錢
劉芳介紹,瀋陽全市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從2012年4月起開展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工作。根據政策規定,瀋陽市所有參保的城鎮職工均可與市內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簽約,一個自然年度內,發生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每月門診統籌起付標準為20元,每月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150元。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存在這樣的問題:如果慢性病人能充分享受每月150元的優惠,一年最多可報銷1800元,但市醫保中心每人每年只撥付基金100元,超出部分由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自行承擔。因與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統籌簽約的多為就近居民及老年患者,需要長期用藥,其花費遠遠超出100元,多數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面臨虧損的風險。為此,2016年瀋陽市人社局又出臺了《瀋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支付辦法》進行補償。儘管如此,服務好、藥品全、患者多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仍然賠錢。
劉芳提供的統計數據顯示,瀋陽某區六年來累計簽約職工門診統籌患者12.15萬人,按照現有政策,除去當年核準補償和2018年的二次補償後,該區5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累計虧損829萬元,2016年~2017年兩年累計虧損469萬元。
建議:醫保部門調整醫保門診統籌政策
經過對多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調研,劉芳發現,一些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服務中,如果按照現行的醫保門診統籌政策提供藥品,將面臨虧損,由此出現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積極備藥的現象。
所以,按照以往的醫保門診統籌政策,對醫療機構100元/人/年的補償資金無法保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醫保門診統籌工作的正常運行,影響了基層社區衛生機構的正常運行和發展。
由此劉芳建議,醫保部門可調整醫保門診統籌政策,或者根據瀋陽市經濟實力設定職工門診統籌每次就診的報銷比例(如50%)及年內累計報銷的額度(如每年累計報銷500元)。超過報銷額度由患者自行支付,而不是由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墊付。
此外,她還建議提高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的年內報銷額度,以促進慢性病患者積極主動與家庭醫生簽約,以便進行規範化的管理。醫保部門可隨機考核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服務品質,每月依考核結果和服務品質,據實結算門診統籌醫保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