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教育廳對2020年寒假期間全省規範辦學工作做出專項工作部署。
寒假期間違規辦學行為治理重點開展兩方面工作。
治理在職教師違規有償補課行為。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私自違規辦班補課、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違規有償補課。發現在職教師違規有償補課行為的,依法依規給予降職降薪等處理,嚴重者予以解聘或辭退。
治理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行為。嚴格校外培訓機構教師資質審核制度,實行教師資質網上查驗制度,對於聘請無教師資質的人員擔任學科教學任務的校外培訓機構,納入黑名單進行監管,規定期限內不完成整改的,取消其辦學資質。對問題頻發、社會反映強烈的辦學機構實行年檢一票否決,並嚴肅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嚴禁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到培訓機構任教,一旦發現堅決取消培訓機構的辦學許可證。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排名。嚴禁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嚴禁突出與升學考試相關的保證性承諾。嚴禁超前、超標、超時教學行為。一旦發現以上行為,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培訓機構、學校和相關人員責任。對於不符合辦學規定的校外培訓機構、辦學點,堅決予以取締。
遼寧省教育廳要求,各市、縣(市、區)教育部門在寒假期間對行政區域內不定期進行專項巡查監測,重點巡查培訓機構集中的熱點區域以及學校周邊地區,一旦發現教師違規補課、培訓機構違規開展培訓,堅決予以嚴肅查處並及時向社會通報。(記者 經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