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為貫徹落實上級法院在春節期間集中開展“強力執行”專項活動的部署,切實兌現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遼寧省鞍山市千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經過精心組織和安排,在1月16日順利執結一起由於交通肇事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摸排到被執行人(左)住處 供圖 千山法院
該案被執行人未主動履行義務,電話傳喚避而不見,住址不詳,為法院執行工作帶來較大難度。執行法官未放棄任何線索,經過一段時間的排查,追蹤蛛絲馬跡來到遼陽縣劉二堡鎮,並與當地派出所取得聯繫,在派出所民警的協助下,又找到某村治保主任,經治保主任幫助才找到被執行人準確住處。在依法將被執行人傳喚到法院後,被執行人仍不履行義務。
近日,按照“強力執行”專項活動部署,執行局以拒不申報可執行財産為由,對被執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十五天。被執行人妻子第二天即來到法院,經執行人員做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最終促成案件和解。被執行人一次性履行執行款43000元,並承擔了本案的執行費。申請執行人日前終於拿到人身損害賠償執行款。
被執行人(右)被司法拘留 供圖 千山法院
據該院執行局局長張洪利稱,千山法院執行局近期對有逃避執行、違反財産報告、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等行為的被執行人將繼續堅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加大懲戒力度,全力兌現勝訴當事人權利,堅決維護司法權威。(文 張輝 王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