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切實減輕疫情對中小企業生産經營影響,幫助企業共渡難關和穩定發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設立專項扶持資金。投入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2000萬元,主要用於區域內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的相關扶持。(責任單位:財政局)
二、加大金融支持。對區主導産業中支柱型企業的續貸及新增貸款,給予一定比例貼息,每個企業年貼息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區內銀行機構2020年中小企業信貸餘額增幅部分給予一定補貼;對政策性擔保機構,為區內主導産業支柱型中小企業提供擔保的,提供0.5%費率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金融局)
三、支持企業疫情防控物資生産。對新建、擴産的疫情應急防控物資和防護用品生産企業,經區政府認定的,當年給予技術升級改造投資金額20%的補貼,對於其他企業進行技術升級改造並形成固定資産投資的給予投資金額12%的補貼,每項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發改局、工信局)
四、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在疫情防控期間,對符合條件的商貿類企業給予一定的補貼。新註冊的商貿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補貼;通過網上銷售模式對保障生活必需品物資供應起到積極作用的商貿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補貼;為承租的中小微租戶減免租金的大型商業綜合體,按照其減免租金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對醫藥零售總部企業從境內外採購與疫情防控相關的保障口罩、測溫槍、醫用酒精等應急防控物資市場供應的,按照其採購金額2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貼。(責任單位:商務局)
五、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在省市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基礎上,再給予適當補貼。省、市、區補貼可兼得。(責任單位:人社局)
六、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區國有資産類生産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房租減半。(責任單位:國資局)
七、支持企業有序復工、復産。由相關部門開設綠色通道,為企業提供疫情防控期間涉及的安全生産、衛生防控、疫情防控方案、生産生活物資保障等方面的服務。(責任單位:發改局、工信局、城建局、衛健局、應急局、各街道辦事處、交警大隊)
八、精心做好企業服務。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簡化流程、快審快批,並從即日起開通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在線平臺,暢通重點項目開復工綠色服務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間,對個轉企、小升規的企業給予適當補貼。(責任單位:工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營商局)
九、對疫情防控期間導致失信的企業,開闢信用修復綠色通道。(責任單位:發改局)
十、對在疫情防控、保供應穩物價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企事業單位給予獎勵性補助。(責任單位:商務局)
以上政策措施僅適用於在和平區登記註冊的企業,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個月。各項條款由各責任單位負責解釋。
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