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國陸續發生侵犯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的案件,嚴重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開展。2月9日,記者從省公安廳獲悉,為切實保護醫務人員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省公安廳發佈《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維護醫療秩序的通告》,確保疫情期間醫院平穩有序地開展救治工作。
通告明確,凡實施下列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一、毆打、故意傷害等嚴重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
二、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非法限制醫務人員的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嚇、誹謗、追逐、攔截醫務人員的;
三、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用具、吐口水等行為,可能導致醫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
四、以暴力、威脅等方法拒不接受醫療衛生機構的檢疫、隔離、治療措施,或者阻礙醫療衛生機構依法處置傳染病患者屍體的;
五、強拿硬要或者故意損毀、佔用、哄搶醫療衛生機構的財物,或者在醫療衛生機構違規停放屍體、擺放花圈、焚燒紙錢、懸挂橫幅堵塞大門、起鬨鬧事,造成秩序混亂、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進行的;
六、非法攜帶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衛生機構的;
七、其他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情形。
省公安廳提示,有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