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2月12日9時30分,遼寧省盤山縣人民法院利用微信群,“隔空”開庭審理了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公務的刑事犯罪案件。法院從立案到宣判僅用20小時,當庭宣判被告人拘役5個月。
2月11日15時許,案件被移送至盤山縣法院立案。為不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盤山法院不集中辦公,在徵得被告人同意的前提下,由看守所配合協助,法官、書記員、檢察官、律師、被告人等分處6地,通過微信群參加庭審。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5日,被告人張某駕車由錦州向盤錦方向行駛,途經一處防疫監測卡口時,逆行不聽指揮,擅闖卡口,將執勤輔警王某刮倒致傷。案發後,張某主動投案自首,庭前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同意適用速裁程式審理。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疫情防控職責,嚴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應予以嚴懲。法院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和量刑建議予以支持,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5個月。張某當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訴。
據了解,盤山縣法院黨組謀劃在先,專門制定《疫情防控期間涉疫情刑事案件審判工作方案》,充分保證涉疫情刑事案件審判順暢有序,使得本案在當天得以立案、閱卷、送達、審查證據和提審,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文 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