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市人民政府,沈撫新區管委會,省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省(中)直各單位: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履職盡責,全力防控,我省疫情形勢出現積極變化,防控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為全面落實黨中央“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分區施策”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落實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科學有序做好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結合遼寧實際,經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全省實行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統籌疫情防控與恢復經濟社會秩序。下達命令如下:
一、科學研判精準施策,以縣域為單位實施差異化防控
全省根據疫情精準施策,制定差異化的縣域防控和恢復經濟社會秩序的措施。科學研判風險,依法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的級別。以縣(市、區)為單位,依據人口、發病情況綜合研判,科學劃分疫情風險等級,明確分級分類的防控策略,確保交通運輸暢通,推動有序復工復産,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劃小管控單元,轄區內的城鄉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均應按要求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二、分區分級精準防控,有序恢復生産生活秩序
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基於對新冠肺炎疾病認識的深化、疫情波及範圍和嚴重程度,以及對社會生産生活的影響等,以縣(市、區)為單位,全省劃分為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地區,對不同地區採取針對性策略和措施。
低風險地區:實施“外防輸入”策略,全面恢復正常生産生活秩序。(1)要綜合運用大數據等手段,對疫情嚴重地區以及高風險地區流入人員加強跟蹤管理,開展健康監測和服務。(2)要加強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病例監測、發現、報告。城鄉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等要落實相關防控措施,同時做好環境衛生整治、防病知識普及等工作。(3)要保證交通運輸、城鄉公共交通正常運轉,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區、封市場,確保人員正常出行和生産生活物資正常流通。(4)要全面復工復産,積極幫助企業解決用工、原材料、資金、市場開拓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企業要做好通風、消毒、體溫檢測等防控和安全生産工作,指導員工做好個人防護。(5)要取消不合理限制,不得對企業復工復産設置條件,不得採取審批、備案等方式延緩開工時間。
中風險地區:實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策略,儘快有序恢復正常生産生活秩序。(1)要在採取低風險地區各項措施的基礎上,做好醫務人員、醫療床位、醫療物資、隔離場所等方面的準備,對病例密切接觸者進行全面排查和隔離醫學觀察。對於確診病例,要以病例發現、流行病學調查和疫情分析為線索,根據其生産生活接觸的空間和人員範圍,合理確定防控管理的場所和人員。(2)要在對疫情相關場所和人員採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時,保證交通運輸、城鄉公共交通正常運轉,確保人員正常出行和生産生活物資正常流通。(3)要根據疫情防控實際,合理安排復工復産,組織員工有序返崗,做到疫情防控與企業復工復産同步進行。(4)要落實企業疫情防控責任,做好通風、消毒、體溫檢測等防控工作,為員工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採取分區作業、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減少人員聚集。(5)要統籌加強區域內醫療物資的生産、調配、儲備。
高風險地區: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嚴格管控”策略,根據疫情態勢逐步恢復生産生活秩序。
三、加強領導精準操作,做好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各項工作
省疫情防控指揮部將動態調整全省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縣(市、區)名單,落實分區分級管控要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動態開展分析研判,在病例數保持穩定下降、疫情擴散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後,及時分地區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
各地各級要按照“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方針,堅持依法防控,落實“四早”“四集中”,做好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加強相關措施和工作的銜接,有序恢復生産生活秩序,維護社會穩定。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暢通人流、物流,接續産業鏈、供應鏈、資金鏈,盡可能減少對企業生産和群眾生活影響。要確保交通運輸網絡暢通,保障交通運輸企業和從業人員防護物資供給,維護客流物流運行秩序。省衛生健康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等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督促,根據疫情變化狀況,及時調整相關政策措施。
遼寧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9日
(來源:省防控指揮部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