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兩級法院通過“雲平臺”在線開庭審理案件11件

2020-03-05 16:46:14  |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編輯:李靜   |  責編:胡曉萌

鞍山兩級法院通過“雲平臺”在線開庭審理案件11件

法官視頻連線“雲開庭” 供圖 鞍山中院

  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日前,通過“遼寧法院互聯網庭審雲平臺”,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把身處鞍山和葫蘆島兩地的當事人“連”在一起。在法官主持下,用時一個小時,兩家企業最終達成和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在“線上”得以化解。

  自2月14日平臺初次投入使用以來,鞍山兩級法院疫情期間已經通過“遼寧法院互聯網庭審雲平臺”在線開庭審理案件11件,網上立案167件,郵寄立案26件。通過互聯網庭審、微信、調解平臺等方式累計在線審理、調解50件,其中調解結案案件39件,“雲”辦案模式已全面鋪開。

  為了確保戰“疫”、辦案兩不誤,方便當事人足不出戶在線參與訴訟,鞍山中院統籌推進全市法院互聯網庭審平臺建設與應用,自2月3日起,鞍山兩級法院訴訟服務大廳暫時關閉,同時,借助微信公眾號及當地媒體平臺及時發佈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指南,引導當事人盡可能通過遼寧法院訴訟服務網和遼寧移動微法院進行立案,訴訟服務由“線下”轉移到“線上”。立案一庭幹警輪崗值守,積極通過電話、短信、微信、電子郵箱等方式做好群眾立案事務的溝通、聯繫和安排,確保各類訴訟服務通道時刻保持暢通。截至目前,兩級法院共通過12368熱線接聽群眾來電690條,網上立案167件,郵寄立案26件。

鞍山兩級法院通過“雲平臺”在線開庭審理案件11件

法官網上立案,審閱材料 供圖 鞍山中院

  2月14日,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地區通過“公道互聯”網絡庭審平臺審理宣判涉武漢當事人案件,敲響了鞍山法院“雲審”第一槌。中院民二庭法官通過微信一日內成功調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和一起離婚糾紛,為疫情期間“門難出、債急要”的當事人解憂紓困。立山法院通過微信成功調解一起當事人遠在非洲的股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件,實現了一場跨越半個地球的“雲調解”。

  這樣的“雲案例”越來越多,截至目前,鞍山兩級法院通過互聯網庭審、微信、調解平臺等方式累計在線審理、調解50件,其中調解結案案件39件,“雲”辦案已成非常時期新常態。

鞍山兩級法院通過“雲平臺”在線開庭審理案件11件

“指尖司法”便利快捷 供圖 鞍山中院

  而執行作為法院工作的重點,也在“雲戰疫”中毫不示弱。截至目前,鞍山兩級法院疫情防控期間進行網絡查控911次,在與案件當事人未接觸的情況下執行完畢案件84件,到位標的額400余萬元。

  指尖立案“不打烊”,網絡庭審“不掉線”,隔空執行“網上見”,每一點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帶來的普惠便民的“司法紅利”背後,都有鞍山法院人的執著堅守。

  (文 黃繪如 趙紫鈺 王蘭 )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際在線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3、“國際在線”網站一切自有信息産品的版權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並出示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信息産品。
  • 4、對謊稱“國際在線”網站代理,銷售“國際在線”網站自有信息産品或未經授權使用“國際在線“網站信息産品,侵犯本網站相關合法權益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包括法律訴訟在內的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在線”網站的合法權益。
  • 5、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
  • 6、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