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推“十一”條新策 支持文旅企業渡過難關

2020-03-07 12:27:18  |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編輯:李靜   |  責編:胡曉萌

關於印發《遼寧省支持文化和旅遊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遼新疫防指〔2020〕26號 

  各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沈撫新區管委會,省疫情防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現將《遼寧省支持文化和旅遊企業共渡難關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遼寧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6日   

 

 〔此件公開發佈〕

遼寧省支持文化和旅遊企業

共渡難關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幫助支持文化和旅遊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復生産工作,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特製定以下政策。

   一、落實相關扶持政策措施

  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各級宣傳、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等部門要針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租等稅費減免、社保費免繳或減半徵收、失業保險費援企穩崗等扶持政策進行全面對接和流程銜接,做好政策兌現,真正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有條件的地區可統一辦理。因疫情導致經營困難的文化和旅遊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儘快完成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暫退工作,暫退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

  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鼓勵各市通過貸款貼息、租金和水電費等費用補貼等方式,幫助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冰雪項目、旅行社和景區(溫泉)等旅遊企業紓困。省統籌使用有關幫扶小微企業專項基金等,對困難企業進行幫扶。對符合各級文化和旅遊産業專項資金使用範圍的企業扶持資金要儘快撥付到企業。各級文化和旅遊部門在爭取各項扶持資金的同時,可適當調整2020年度部門預算中專項經費的使用方式,鼓勵向大眾發放惠民文化和旅遊消費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進行重點支持,促進文化和旅遊市場復蘇。調整2020年度各級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方向,向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出版發行、廣播電視、文化旅遊、休閒娛樂、演藝等行業傾斜。依託國家級和省級電影專項資金,對受疫情影響而停業的影院,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予以適當補貼和支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要求,延期徵繳和減免電影專項資金。

  三、加強金融政策支持

  宣傳、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部門要會同金融監管部門,做好協調金融機構工作。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文化和旅遊企業,金融機構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努力做到應續盡續、能續快續。對有發展前景暫時遇到困難的文化和旅遊企業,鼓勵金融機構繼續給予支持,根據實際情況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延長貸款期限、無還本續貸等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並適當下調貸款利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經債權銀行認定,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

  四、推進重點項目加快建設

  支持文化和旅遊企業加大項目策劃和招商引資力度。對擬開工建設的項目,加快完善審批手續,促進早日開工。督促在建項目加快施工進度,儘快形成新的供給能力。發揮文化企業“項目管家”作用,建立重點文旅項目領導包聯責任制,幫助企業落實土地、稅收、資金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共同推動項目建設。充分利用國家專項債券等政策,支持文化、旅遊領域基礎設施建設,開發重大文化和旅遊項目,打造精品旅遊路線。

  五、支持開發新業態、新産品

  引導文化和旅遊企業圍繞文化和旅遊消費市場的新變化和新需求,大力推進産品創意創新和服務提質升級,不斷提高産品的文化含量、生態含量和科技含量。結合疫情過後市場需求變化,深化“文化+”“互聯網+”,促進數字出版、智慧廣電、網絡文學、動漫遊戲、電子競技、數字娛樂、在線會展、數字生活等新型文化業態。充分挖掘全省溫泉、森林、海洋、濕地、冰雪等自然資源優勢,引導文化和旅遊企業大力開發自駕露營、生態旅遊、康養旅遊、親子旅遊、文化演藝、文化創意、休閒度假等具有市場前景的新業態和新産品。推動5G、4K、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高新技術的創新應用。

  六、支持企業實施開源節流

  宣傳、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部門要統籌安排,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組織企業採取市場化模式,合理壓減運營成本,控制非必要現金支出,積極採取更多自救方式。積極發展線上業務,擴大收入來源,拓展非接觸經濟、宅經濟等領域。優化供應鏈管理,尋求上下游企業抱團取暖,幫助企業協調解決職工返崗、物資運輸以及防控物資保障等難題。鼓勵圖書等産品供貨商對實體書店給予適當延期結算。指導企業充分利用互聯網和自媒體平臺,加強企業品牌、企業文化和優勢産品的線上行銷。

  七、加快制定促進消費提振措施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遊消費潛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41號)要求,儘快完善我省促進發文化和旅遊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各地區要積極出臺促進文化和旅遊消費相關配套獎補政策。提前做好調研謀劃,搶抓疫情過後廣大群眾更加關注健康、熱愛生命的消費趨勢,有序開放賓館飯店、文化場館和A級景區等,鼓勵把文化消費嵌入各類消費場所,建設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大力開發夜間消費産品。推進實施廣播電視節目提質創優工程,加大對重大主題劇目創作扶持力度,增加優質文化産品供給。加強消費領域大數據應用,大力推行線上線下文化旅遊消費活動,培育網絡消費、體驗消費、智慧消費等新模式,鼓勵各地區適時推出主題旅遊、文藝演出等活動,開展“遼寧人遊遼寧”優惠體驗活動,支持開發和推廣“遼寧特色禮品”等地區特色手工藝品和文創産品。積極推動帶薪休假制度落實,推動旅遊消費活力釋放。利用“中國旅遊日”“全民讀書節”等契機,推出各類惠民措施,提振文化和旅遊消費市場。

  八、協助解決文旅消費中的法律糾紛

  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及各行業協會要幫助旅遊企業提供公益法律服務和相關政策諮詢,穩妥處理旅行社、酒店、景區等企業因疫情影響導致的合同糾紛、勞資矛盾、資金拖欠等問題。支持行業協會發出行業倡議,鼓勵消費者採取變更合同或置換消費券等模式,妥善處理遊客退團退費等訴求,既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又要避免大面積集中返現導致旅行社等企業無法償付的經營困難。

  九、統籌做好市場宣傳行銷

  大力實施遼寧形象提升工程,以“遼寧特色文化”、“遼字號”文化品牌、文藝精品、A級景區、度假區等為重點宣傳對象,建立省、市、縣及企業四級聯動機制,與主流媒體、新媒體廣泛合作。利用“學習強國”、縣級融媒體中心以及“兩微一端”、抖音、快手等新媒體平臺,開設視聽和線上專題節目、互動話題,助力企業在疫情過後儘快集聚客流,擴大消費市場。針對春夏季節旅遊特點和客源群體,開展系列主題和精準客源行銷推廣活動,著力推介“文化+旅遊”“生態+旅遊”項目和精品線路。支持政企聯合模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市場宣傳推廣活動,加大“引客入遼”工作力度,激活消費潛力,促進文化和旅遊市場復蘇繁榮。利用深圳文博會、招商推介會等平臺,擴大企業宣傳力度,推動遼寧文化企業和文化品牌“走出去”。

  十、加快企業優化結構提升品質

  文化和旅遊企業要科學研判疫情帶來的市場需求,積極轉型升級,補短板強弱項,持續優化企業的經營結構、産品結構和人才結構,大力提升産品和服務品質。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提高出版、印刷、廣播、電視、演藝、網絡、動漫等領域技術裝備水準,增強文化産業核心競爭力。支持文化和旅遊企業創新運營模式和盈利模式,提高市場化運營能力,化危為機,迎頭趕上,真正把文化和旅遊産業培育成全省振興發展的新動能和新的增長點。鼓勵文化和旅遊企業“個轉企、小升規、規升巨”,鼓勵企業兼併重組、擴大規模。鼓勵各地區因地制宜,積極承接文化産業轉移,調整優化地區産業結構,對業績突出的地區和企業按規定給予獎勵。

  十一、優化提升政務服務水準

  優化審批程式,提高審批效率,壓縮審批時限。開通行政審批受理便民通道,實行電話預約辦理,推動更多文化和旅遊類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企業因疫情而延後的行政審批事項,經主辦單位同意可實施“容缺審批”。開通防疫抗疫類題材出版物選題、印刷、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備案審核綠色通道,適當寬延相關許可證到期延續辦理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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