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政務服務機制,提高戶政管理服務水準,鞍山市公安局社區警務支隊以群眾滿意為宗旨,以便民、利民、惠民為核心,以方便、快捷和高效為重點,堅持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提升窗口服務質效上下功夫、求實效,通過進一步深化戶籍改革,優化窗口服務,全方位打造出戶政管理品牌工程和亮點建設。
一、深化戶籍改革 推行“零門檻”落戶服務舉措
(一)全面取消落戶限制。
取消非戶籍人口以“穩定住所、穩定就業”為遷入基本條件的限制,實現外來人口“落戶無門檻,遷入無障礙”。
(二)徹底下放審批權限。
全面下放戶口遷入城區、城鎮審批權限,外省市戶口遷移準遷手續由派出所直接辦理,審批權限下放至派出所,派出所直接受理省內、省外戶口遷入審批,全市實行外省市準遷業務“一門辦、即時辦”。
(三)全面縮短辦理時限。
實行省外網下發準遷、省內網上發準遷、遷入業務省內省外“一站式辦結”的工作機制。辦理時限上直接縮短為2個工作日或即辦。
“零門檻”落戶業務辦理須知
辦理對象
外市遷入我市城區、城鎮地區(農村除外)的非戶籍人員。
辦理事項
(一)投靠非直系親屬落戶
所需手續:
1.申請人書面申請、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被投靠人戶口簿、房屋産權證(已辦理房屋産權手續,尚未取得房屋産權的憑購房備案合同,購房發票或契稅證)、戶主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與被投靠人的親屬關係證明;
4.有隨遷人員(戶口簿、人口信息不能體現夫妻、子女與父母之間關係)的,需提供與隨遷人員的親屬關係證明;
5.對非直系親屬投靠落戶的,戶主應親自到場簽字出具《同意落戶意見書》;
6.申請人和被投靠人《落戶約定書》。
辦理流程和時限:
派出所戶籍民警窗口直接受理,派出所所長審批,手續齊全當場辦結,如需走訪調查的2個工作日辦結。
(二)投靠朋友落戶
所需手續:
1.申請人書面申請、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被投靠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房屋産權證(已辦理房屋産權手續,尚未取得房屋産權的憑購房備案合同,購房發票或契稅證)、戶主居民身份證;
3.有隨遷人員(戶口簿、人口信息不能體現夫妻、子女與父母之間關係)的,需提供與隨遷人員的親屬關係證明;
4.戶主應親自到場簽字確認朋友關係並出具《同意落戶意見書》;
5.申請人和被投靠人《落戶約定書》。
辦理流程和時限:
派出所戶籍民警窗口直接受理,派出所所長審批,手續齊全當場辦結,如需走訪調查的2個工作日辦結。
(三)租房落戶
1、租住屬公有産權房屋落戶
(包括公租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
所需手續:
1.申請人書面申請、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居住證;
2.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
3.有隨遷人員(戶口簿、人口信息不能體現夫妻、子女與父母之間關係)的,需提供與隨遷人員的親屬關係證明;
4.申請人《落戶約定書》。
辦理流程和時限:
派出所戶籍民警窗口直接受理,派出所所長審批,手續齊全當場辦結,如需走訪調查的2個工作日辦結。
2、租住屬私有産權房屋落戶
所需手續:
1.申請人書面申請、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居住證;
2.房主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
3.有隨遷人員(戶口簿、人口信息不能體現夫妻、子女與父母之間關係)的,需提供與隨遷人員的親屬關係證明;
4.房主親自到場簽字出具《同意落戶意見書》;
5.申請人和被投靠人《落戶約定書》。
辦理流程和時限:
派出所戶籍民警窗口直接受理,派出所所長審批,手續齊全當場辦結,如需走訪調查的2個工作日辦結。
(四)在校大學生落戶
所需手續:
1.申請人書面申請、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戶口遷移證;
2.學生證或教育部學信網查詢截圖。
辦理流程和時限:
派出所戶籍民警窗口直接受理,手續齊全當場辦結,如需走訪調查的2個工作日辦結。
(五)投資興業落戶
所需手續:
1.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工商營業執照。
辦理流程和時限:
派出所戶籍民警窗口直接受理,手續齊全當場辦結,如需走訪調查的2個工作日辦結。
(六)引進人才落戶
所需手續:
1.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本人申請;
2.初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或“鋼都英才卡”。
辦理流程和時限:
派出所戶籍民警窗口直接受理,手續齊全當場辦結,如需走訪調查的2個工作日辦結。
(七)特殊貢獻落戶
所需手續:
1.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2.獲得國家、省、市勞動模範稱號、“五一”勞動獎章或省、市、縣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各類獎勵證書或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和時限:
派出所戶籍民警窗口直接受理,手續齊全當場辦結,如需走訪調查的2個工作日辦結。
二、優化管理服務 疫情防控期間推行便民舉措
(一)延長居住證簽注有效期限。
1、居住證簽注有效期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1日以後的,公安機關將通過系統自動延長居住證簽注有效期限至疫情解除日(以權威部門通知為準,以下同)後60天,無需居住證持有人返遼,並前往居住地所屬公安機關現場辦理簽注;疫情解除日後60天內補辦居住證簽注手續的,一律視為按期簽注,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連續計算。
2、2020年1月1日前居住證逾期未簽注,並在疫情解除日起60天內補辦居住證簽注手續的,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向前順延自2020年1月1日起連續計算。
居住證業務辦理完畢後,提示廣大群眾選擇郵政速遞直接送達方式領取。
(二)延長戶口遷移證件有效期限。
1、2019年12月1日至疫情解除日之間,我省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予遷入證明》或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遷至我省《戶口遷移證》,經網上核驗後,證件有效期限延長至疫情解除日後40天。
2、因疫情防控造成群眾持有的我省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予遷入證明》或《戶口遷移證》過期,外省市公安機關要求群眾更換的,一律無條件為群眾更換。
(三)延長新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期限。
新生嬰兒未在出生一個月內申報出生登記的,可在疫情解除日後,憑《出生醫學證明》正常申報出生登記。
(四)開闢身份證、居住證辦理的戰時通道。
在防控期間,企業單位可以自行確定一名負責人與屬地公安機關戶政部門負責人對接,將本企業所需辦理身份證、居住證的人員名單及個人信息集中交給屬地公安機關。身份證信息受理可以採取三種方式:一是對戶籍地為省內的員工(經本人同意)可以使用歷史信息進行受理,本人無需到現場採集信息;二是戶籍地在省外必須要到現場進行異地受理採集信息的員工,可以採取預約的形式到窗口集中辦理;三是屬地公安機關戶籍身份證部門配置離線採集設備,根據企業辦證需求,每月深入企業集中採集制證信息一次。居住證信息受理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三、打造網上“流動戶籍室” 按下戶政服務“快捷鍵”
拓展“互聯網+戶政”服務。依託遼寧公安“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最大限度實現戶籍、身份證、居住證和證明等4大類93項政務服務事項“應上進上、全程在線”。其中,對74項戶籍審批事項開通EMS服務,可實現全流程“零跑”辦理服務;對其餘10項居民身份證、5項居住證和4項證明事項開通網上諮詢服務,真正實現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的最舒適、最便捷的智慧服務。
具體辦理方式:下載手機APP,申請人實名申請註冊登記,選擇具體辦理事項和辦理地所在公安派出所。按照操作提示進行申請辦理。
手機移動端 APP:廣大用戶在小米、OPPO、華為、百度、vivo和Iphone應用商店搜索“遼寧公安”,或者直接掃描二維碼下載使用。
遼寧公安“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PC端登錄網址:Pc.zwfw.gat.ln.gov.cn
全市戶政窗口預約諮詢電話
一、身份證窗口
鐵東區身份證服務大廳:17640695481
鐵西區身份證服務大廳:13464421133
立山區身份證服務大廳:13050076663
千山區身份證服務大廳:18841282552
高新開發區身份證服務大廳:15698902241
經濟開發區身份證服務大廳:13804220377
千山風景區身份證服務大廳:13478073699
海城市身份證服務大廳:13941292322
臺安縣身份證服務大廳:13591590003
岫岩縣身份證服務大廳:15040739666
二、戶籍、居住證窗口
全市各戶籍派出所值班室電話(可撥打114查詢,也可進入“鞍山公安”微信公眾號,輸入關鍵字“諮詢”進行查詢)。
鞍山市公安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