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提高 第三方支付監管持續加碼

2018-01-02 09:05:15|來源:金融時報|編輯:許煬

  “密集發文。”這是支付業內人士近期對於監管的普遍感受。

  在連續發文加強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整治、明確條碼支付規範後,2017年12月29日,央行下發《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調整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自2018年起,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將由現行的20%左右提高至50%左右。這是自去年年初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建立以來,央行首次調整支付機構備付金交存比例。

  2017年4月17日,支付機構首次將客戶備付金以20%左右的比例集中交存至存管銀行專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背後,是近年來許多支付機構挪用資金、信息不透明問題頻現,且通過擴大客戶備付金規模賺取利息收入,偏離了提供支付服務的主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支付服務市場的無序和混亂。

  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室負責人表示,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該制度自2017年年初建立以來實施進展順利,市場各方對集中交存比例逐步上調已有預期。人民銀行將根據具體情況靈活開展公開市場操作,對衝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調整的影響,維護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穩定。

  央行公佈的貨幣當局資産負債表顯示,截至2017年11月末,這部分備付金集中交存金額約為995億元。

  根據通知,2018年1月仍執行現行集中交存比例,2018年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集中交存比例,交存基數為2017年四季度客戶備付金日均餘額。支付機構執行新的集中交存比例後,應確保其日終在備付金存管銀行存放的客戶備付金不低於當日所有未集中交存客戶備付金總額的50%。

  一家網絡支付機構負責人表示,提高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無疑將進一步降低備付金風險,引導支付機構規範發展,使支付業務能力強、客戶服務能力強的“良幣”驅逐市場“劣幣”,重塑公平的競爭環境。

  “支付機構的備付金是屬於客戶的資金,因客戶的支付結算行為而産生的資金在途,不同於客戶在銀行的存款,其唯一的目的是用於客戶的資金結算。”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合規總監唐淩表示,如何保障結算資金的流動性、確保支付機構的支付業務正常開展,是一個高難度的技術活。200多家支付機構因商業模式不一、資金清算模式不同,備付金的流動性要求也就有高有低。

  目前,支付機構開展的支付業務分為三種,即預付卡發行與受理、網絡支付、銀行卡收單。前述人士表示,新規對於預付卡機構的流動性影響不大,對於B端網絡支付機構和C端網絡支付機構的影響不一。

  “目前,作為資金清算通道,B端網絡支付機構一般上午與客戶結算,銀行下午才會把錢結算給支付機構。二者之間存在時間差,如果説頭寸不夠,流動性就會變差。而C端網絡支付例如支付寶,其與客戶的資金結算是可以調整的,因此受到的影響相對較小。”前述人士説。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到,支付機構需在日間支取集中交存的客戶備付金的,應委託備付金存管銀行辦理。備付金存管銀行可通過人民銀行營業部門櫃檯辦理,或通過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數據集中系統(ACS)綜合前置子系統以電子化方式辦理(相關業務流程另文下發)。

  前述人士表示,目前,支付機構備付金集中交存仍採取人工核算方式,臨時調撥備付金存管資金也採取人工方式,效率較低。如果支付機構能夠通過ACS向存管銀行發出電子指令調用備付金,支付結算效率將會提高,資金流動性也能得到保障。

  唐淩表示,將支付機構備付金納入ACS是里程碑式的事件,體現了監管的統籌思維。“實施中還需對ACS進行改造,與各銀行聯調,工程量和工作量均不少。”

  不少業內人士將新規視作推動支付機構接入網聯的一項措施,與切斷支付機構和銀行直連開展跨行清算有明顯的政策延續性。“網聯建設和ACS改造都可以看作是高速公路,只要高速公路修好了,支付機構就可以上去跑,支付行業才能真正走向快速、健康、規範、公平發展。”(記者 李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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