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直連”大限將至 央行將修改備付金存管辦法

2019-01-10 09:27:28|來源:經濟日報|編輯:許煬

  經濟日報北京1月9日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9日表示,將修改《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

  “備付金存放在商業銀行,確實存在不少問題。”范一飛表示,針對這一情況,央行經過慎重考慮,對制度作了一些改革,相關工作正在推進中。

  1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司長溫信祥介紹,備付金存管和“斷直聯”直接相關。“斷直聯”指的是切斷支付機構和銀行的直連,由於“直連”缺乏風險屏障,且資金信息高度不透明,成為監管整治的重點。

  溫信祥介紹説,支付機構“斷直連”工作目前進展順利,截至2018年底,支付機構與銀行間合作開展的支付業務99%已經通過網聯、銀聯處理,這為備付金集中存管打下了堅實基礎。

  備付金,即支付機構預收其客戶的待付資金,截至2018年11月份,備付金規模已經高達1.24萬億元。然而,如此規模巨大的備付金卻被機構分散存放。此前,平均每家支付機構開立備付金賬戶13個,最多的甚至達到70個,這埋下了一系列風險隱患。利差的“誘惑”使得部分支付機構的發展“偏航”,部分機構通過擴大備付金規模賺取利息收入,還有的支付機構甚至挪用備付金投資理財或開展其他業務。

  “備付金集中在央行存管,一方面保障了清算效率,另一方面保障了備付金安全。”溫信祥表示。

  2017年1月份,央行發佈《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該賬戶資金暫不計付利息。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為20%左右。

  2018年發佈的《關於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進一步細化了相關操作細節。《通知》指出,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這被市場看作是“斷直連”大限。同時,支付機構應于2019年1月14日前在法人所在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開立“備付金集中存管賬戶”,並於開戶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原委託備付金存管銀行開立的“備付金交存專戶”銷戶。

  近期,已有多家支付機構宣佈完成“斷直連”“備付金集中交存”等工作。1月9日,中金支付表示,已經順利完成“斷直連”“備付金集中交存”等工作;1月4日,匯付天下公告稱,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全面完成“斷直連”工作。

  業內人士表示,在備付金實現全額集中存管後,原有的備付金管理辦法已與當前情況不相適應,在央行集中存管備付金後,業內也在等待相關配套管理辦法出臺。(記者陳果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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