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套路貸”無路可逃

2019-06-24 08:52:36|來源:人民日報|編輯:于明彤

  去年10月,剛入職不久的李琪琪,看中了一款新手機。因為沒有積蓄,轉而選擇在網貸平臺“甜兔”上借了3000元。但由於一週內沒有及時還賬,利息越滾越多,最終欠款高達15萬元。為逼迫還款,該平臺偽造李琪琪的暴露照片,四處分發至其同事、親友處。李琪琪無奈之下只好求助家人,四處借錢才得以償還。

  日前,甘肅省蘭州市公安局成功破獲一起特大網絡“套路貸”犯罪集團案件。經查,網貸平臺“甜兔”偽裝成菜譜類APP,應付應用平臺審查;用戶下載後,搖身一變成為貸款軟體。之後,非法獲取用戶手機通訊錄、通話記錄等全部權限,並以“消費墊付”為餌誘導機主借錢;再以繳納“服務費”為名,收取高額利息。

  該犯罪集團自2018年5月開始,累計非法獲取1197.6萬餘人的個人信息。在不到8個月的時間內,誘騙47.5萬餘人貸款,累計放款59.75億元、收回91.16億元,非法獲利31.41億元。截至案發時,該集團仍有尚未收回的待催收欠款本金14.7億元,逾期利息83.77億元。

  誘導機主借錢

  1317個手機應用,24個網貸平臺,47.5萬餘人受害

  李琪琪的遭遇並非個案。去年11月,蘭州市公安局民警李剛在例行網絡巡查時發現,一款名為“甜兔”的APP下載頁面中,有大量評論稱其為“騙子軟體”,且該軟體在蘋果、安卓平臺各大應用商店中均能檢索到,下載量巨大。

  “下載頁面的功能描述,是各類菜譜。而我下載安裝之後,發現是一個‘網貸’超市,有很多誘導機主借錢的入口。”李剛介紹,對該軟體進行惡意代碼檢測後發現,一旦安裝後,軟體會強制獲取通訊錄、通話記錄、攝像頭等權限,且沒有任何提示。

  “簽的合同不是貸款協議,而是墊付合同。借了3000元,實際到手只有2000元多一點。”李琪琪回憶。

  蘭州市公安局民警賀小東介紹,該犯罪集團採用收取逾期高額收費等方式,獲取非法利益。例如,受害人貸款1000元,平臺先期以服務費名義扣除300元或500元,受害人實際僅拿到700或500元;貸款時間為7天,逾期每天加收10%的利息(按照1000元計息),利滾利重復計息。

  李琪琪説,借款逾期後,她只好拆東墻補西墻,在“甜兔”客服的推銷、引誘下,又從“雛鷹”“閃電虎”等平臺處借錢。

  “‘甜兔’這款應用,既是一個放款的具體操作平臺,也兼有‘推廣超市’的作用。”李剛介紹,“甜兔”內設有多個連結,分別指向一些與之功能類似的應用。“表面上看是不同的網貸平臺,但其實背後老闆是同一個人。”

  經偵查,自2018年5月至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開發、利用1317個手機APP,建立“雛鷹”“閃電虎”“紅番茄”“米豬”等24個網貸平臺,通過40多個殼公司與受害人簽訂合同。

  今年1月,蘭州市公安局正式立案偵查,數據顯示,該集團累計非法放貸327.82萬餘筆,受害人47.5萬餘人,遍佈全國各地。

  外包催收業務

  犯罪集團分工明確,通過40多個殼公司逃避打擊

  王某某曾在某大型互聯網公司任職,深諳互聯網金融操作手法。據王某某等人交代,“甜兔”的源代碼是正規小貸平臺軟體,他們買來後進行了所謂的“完善升級”。王某某先後招募24名程式員對源代碼進行改寫。

  “改寫之後,‘甜兔’擁有了‘AB面’,A面用來應付平臺審核,成功過審之後立即運行B面,進行放貸。”李剛説,以“甜兔”為基礎,該犯罪集團先後克隆開發了24個類似應用,已成功上線運行19個。

  該犯罪集團還與風控公司合作,對非法獲取的用戶信息進行大數據分析、比對,篩選潛在客戶並進行評級打分。“符合貸款條件的客戶,向其精準推送貸款信息;不符合的,則將其信息再轉手賣掉。”李剛説。

  辦案民警介紹,由於沒有貸款資質,王某某在放款時不與受害人簽訂貸款合同,而是通過40多個殼公司與之簽訂所謂的“消費墊付合同”,逃避打擊。

  王某某交代,該集團將催收業務外包給河南鄭州、安徽亳州等地的24家催收公司。“他們合作協議上約定不能暴力催收、上門催收等,但這只是他們逃避打擊的幌子。”蘭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民警談存俊説,王某某對催收公司設立了激勵機制。“對催收公司業績進行排名,排名越靠前的,接下來獲得的業務量越大、提成比例越高。反之,進行業務處罰。”

  據辦案民警介紹,為獲得高額回報,這24家催收公司幾乎無一例外地採取了威脅恐嚇等暴力催收手段。“他們之間以合作分成的方式,形成了一個較為固定的利益集團,進而形成了方式更為隱蔽、更難打擊的新型‘套路貸’。”談存俊説。

  王某某等人利用不到2億元本金,在不足8個月的時間內,迅速做大犯罪集團。

  辦案民警分析,該犯罪集團所選擇的借款對象,有相當一部分是無節制消費群體,同時也有正當職業但手頭又不寬裕的群體。這些人欠錢之後既害怕催收,也擔心被親朋好友知道,因此明知上當也忍痛償還。

  大數據辦案

  抓獲218名犯罪嫌疑人,涉多家第三方服務公司

  鋻於該案涉案資金大、地域廣、受害人多,蘭州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抽調精幹警力集中開展偵辦,同時向公安部、省公安廳彙報案情。    

  “為辦理此案,公安機關累計採集數據突破120TB,還專門採購了10台伺服器提取分析還原作案數據。”談存俊介紹,在公安部組織指揮、省公安廳積極協調和當地公安機關支持下,專案組組織400余名警力分別在浙江、陜西、安徽等地同步行動,一舉搗毀6個犯罪窩點,扣押、查封、凍結涉案財物價值約合人民幣20.55億余元。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已經抓獲218名犯罪嫌疑人,其中逮捕80人、刑事拘留14人。警方將繼續對未到案的嫌疑人進行抓捕。

  蘭州市公安局民警胡向龍介紹,王某某還與多家第三方服務公司合作。著作權登記代理公司為20多個平臺軟體違規辦理著作權證,用於通過各應用商店審核上架;銀行卡鑒權公司根據犯罪集團提供的基礎信息,違規查詢受害人的銀行卡賬戶信息、流水、使用情況等;風險控制公司對受害人個人信息、銀行卡信息和銀行卡鑒權公司的鑒權結果進行風險評估,綜合評定受害人還款能力。該犯罪集團利用第四方支付平臺,向受害人放貸、收款。同時,其下屬各公司之間也通過第四方支付平臺轉賬。

  “這起案件集合了網絡犯罪中非法竊取公民信息,電信詐騙中虛構事實及劇本,特別是黑惡勢力犯罪的暴力催收、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等犯罪形式。可以説,集多種犯罪表現和手段于一身,具有極大的欺騙性。”甘肅省公安廳副廳長、蘭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肖春説。

  但不管披上多少“合法外衣”,其有組織地使用暴力追逐暴利的黑惡勢力犯罪本質沒有改變。辦案民警認為,這種犯罪也暴露出在社會管理、行業監管、金融創新和互聯網監管等方面的管理漏洞。比如,網上APP審核監管標準不一,“AB面” APP被違法犯罪分子使用;第三方支付平臺對大額異動資金監管不力,查詢溯源難;大量通過登錄被強行獲取的公民信息,被犯罪集團販賣流轉等。

  “要杜絕無節制消費心理,保護好個人信息,對短期‘利滾利’的網貸保持高度警惕。”肖春説,遇到非法網貸行為,一定要保存網貸軟暴力催收證據,如惡意偽造圖片、威脅短信、電話騷擾等,及時報警,由公安機關立案查處。(文中受害者均為化名  記者 付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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