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銀行成為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負責任銀行原則》首批簽署行

2019-10-09 15:35:45|來源:北國網|編輯:陳晨

  9月22日,在紐約召開的聯合國大會上,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正式發佈《負責任銀行原則》,為負責任銀行設定全球基準。包括興業銀行、花旗銀行、渣打銀行在內的全球領先可持續銀行成為首批簽署銀行。

  成為首批簽署銀行,興業銀行鄭重承諾將確保銀行業務戰略與《巴黎氣候協定》、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以及各國的個人需求和社會目標保持一致,併為之不懈努力。

  據悉,《負責任銀行原則》為銀行業提供了一個將可持續發展目標融入業務行為的整體行為框架,有助於銀行通過社會和股東創造價值,並與投資者、客戶、員工和社會建立信任關係。簽署這一原則與興業銀行長期以來秉持的可持續發展公司治理理念與企業社會責任實踐觀相契合。

  興業銀行行長陶以平表示:“興業銀行堅持‘寓義于利’,一直奉行將企業的社會責任與商業行為相結合。作為《負責任銀行原則》的首批簽署行,興業銀行將繼續在實現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同時,助力社會與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

  據了解,作為中國首家赤道銀行,興業銀行成立31年來,公司治理理念實現了從股東利益至上到兼顧各相關者利益再到倡導環境、社會、經濟統一和諧可持續發展的三段式飛躍。在實踐可持續發展的過程中,興業銀行始終倡導銀行要以股東的穩定回報為責任,悉心經營股東投資,以價值增長滿足股東的根本利益要求;要以服務客戶為宗旨,準確把握客戶需求及其變化,幫助客戶可持續發展;不僅要尊重員工及其價值貢獻,而且應以員工成長為己任,幫助員工實現個人價值;要樹立良好的同業競爭觀念,要實現競合基礎上的共贏;同時,要守法合規,遵從商業道德和企業公民責任。

  基於此,興業銀行提出“寓義于利”的社會責任履行方式,即將社會責任與銀行自身業務相結合,落實到銀行經營管理的具體環節,並且在履行社會責任中尋找商機,探求一種可持續、可發展的銀行與社會共贏的商業模式和社會責任實踐模式,成功打造出了綠色金融、普惠金融等一批在産品和服務中踐行社會責任的成熟商業模式。

  作為國內綠色金融的先行者,興業銀行大力推進綠色金融發展,主動承擔責任、助力打好三大攻堅戰,開闢“寓義于利、從綠到金”的可持續發展之路。截至2019年6月末,興業銀行已累計為17938家企業提供綠色金融融資19724億元,融資餘額9408億元,所支持綠色項目,可實現在我國境內每年節約標準煤2992萬噸、年減排二氧化碳8428.43萬噸,相當於關閉193座100兆瓦火力發電站。同時,興業銀行在小微業務、三農金融、社區銀行、養老金融、銀銀平臺科技輸出以及定點扶貧和教育扶貧等多方面特色鮮明,持續提升對小微企業、民營企業、“三農”、貧困人口、弱勢群體的金融服務水準,走出了一條具有興業特色的差異化普惠金融之路。截至2019年6月末,興業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民營企業貸款同比分別增長52.41%、22.14%。公司精準扶貧貸款餘額較上年末增長16.17%,産業精準扶貧貸款餘額較上年末增長35.70%;個人精準扶貧貸款餘額16.55 億元,共9047 筆。(牛艷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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