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等六部門擴大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範圍

2020-01-20 13:38:14|來源:國際商報|責編:馮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的決策部署,經國務院批准,1月17日,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於擴大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的通知》,將石家莊等50個城市(地區)及海南全島納入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範圍。自《通知》印發之日起,相關城市和地區可按照2018年六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業務。

  從2019年1月1日起,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政策在北京等37個城市試點運行。一年多來,在商務部等部門、各試點地方、跨境電商企業共同努力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實現平穩健康發展。據海關統計,2019年中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金額918.1億元,同比增長16.9%,對豐富國內産品供給、促進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吸引消費回流、更好滿足居民需求發揮了積極作用。

  在總結評估前期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本次進一步擴大了試點範圍。在試點地區的選擇上主要考慮以下因素:一是統籌考慮自貿試驗區發展需要,將符合海關監管條件的自貿試驗區所在地區納入試點;二是結合綜合保稅區開放發展要求,將設有綜合保稅區的部分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納入試點;三是支持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發展,將新設立的跨境電商綜試區所在城市納入試點;四是積極發揮跨境電商擴大消費、支持相關地區開放發展作用,將符合海關監管條件的國家級貧困縣所在城市納入試點。本次擴大試點後,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範圍擴大至海南全島和其他86個城市(地區),覆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下一步,商務部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會同相關部門指導試點地區抓好政策落實,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更好促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步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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