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力防範金融直播行銷風險

2020-11-05 09:33:27|來源:經濟日報|責編:馮實

  近日,銀保監會發佈《關於防範金融直播行銷有關風險的提示》,提醒社會公眾甄別、防範金融直播行銷風險。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示,社會公眾應注意甄別金融直播行銷廣告主體資質,選擇正規金融機構和渠道購買金融産品;認真了解金融産品或服務重要信息和風險等級,防範直播行銷中可能隱藏的銷售誤導等風險;樹立科學理性的金融投資、消費觀念。

  金融機構通過開展實時在線講解,打破了時間和空間限制,更好地互動和獲客;消費者通過觀看直播,能清晰直接地篩選産品資訊,更便捷地獲取服務。但是,由於金融行業專業屬性和特點的原因,金融直播行銷潛藏著大量風險。目前,已暴露的風險主要包括行銷主體是否具有專業資質,行銷過程中是否隱藏詐騙風險,是否存在銷售誤導等。

  特別是一些直播平臺開設賬號沒有門檻限制,有些無資質的主體“魚目混珠”,非專業人士自我包裝為“理財專家”“保險專家”等,無金融從業資質的“科技公司”“諮詢公司”以投資虛擬貨幣、外匯、網絡理財為名非法或超範圍開展金融行銷,誇大或虛假宣傳産品信息,誤導、欺騙消費者,甚至潛藏非法集資風險。

  防範金融直播行銷風險,維護行業健康生態,需要各方齊心協力。

  消費者應樹立科學的消費觀、投資觀,掌握金融常識,知悉金融消費或投資風險,審慎評估自身實際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量力選擇適當的金融産品,避免因為受到煽動、蠱惑而衝動消費、盲目投資。

  監管機構應及時監督、披露風險信息,還應建立健全事前預防、事中監控、事後追責的管控機制。全流程管控包含直播行銷在內的金融機構行銷宣傳或銷售行為,要求金融機構將網絡直播行銷宣傳管理納入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並嚴格落實。

  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應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增強合規經營意識,加強對直播行銷等金融行銷宣傳或銷售行為(含金融廣告行為)的事前審核、事中監控、事後報備管理。強化對業務合作方和員工參與直播行銷金融産品的培訓、教育和監督。設置應急處置和責任追究機制,確保直播行為和宣傳信息合規、準確、可追溯。

  此外,行業協會和媒體應發揮自身作用。有針對性地開展金融知識普及和教育宣傳活動,提升消費者金融素養和防風險能力。特別是行業協會需切實起到橋梁作用,疏通行業堵點,形成全行業的協同效應。(李建菲《農村金融時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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