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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大學新聞學院院長:依法維護知識産權很有意義

2017-07-24 14:54:55 | 來源:財新網 | 編輯:劉詩揚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六神磊磊訴苦“被”抄襲 自媒體版權保護難在哪兒

  近幾年,隨著移動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自媒體平臺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因其平民化、個性化、低門檻、易操作、交互強、傳播快等特點獲得了快速發展。但隨之而來的,便是日益嚴重的自媒體知識産權侵權問題。不少自媒體作者辛辛苦苦寫的稿子,很快就被其他號轉載,甚至還署上其他作者的名字。自媒體版權保護困境成為廣大媒體版權保護難題的一個縮影。

  抄襲成了“羅生門”

  “我發了文,被人抄去,再被讀者看見,誤以為我是抄襲。”知名自媒體人六神磊磊(王曉磊)在7月19日的一場“有問”線上論壇上談起自己被侵權的故事時,道出一肚子苦水。他説:“到今天我還頻頻被讀者批評,説發現我的文章是抄襲別人。這樣的批評幾乎天天都有。”

  為了應對別人的侵權,他也曾想出一些惡搞的法子,比如在文章裏埋一些“梗”——加一句“活像抄了六神磊磊稿子不署名的垃圾號小編”,結果有的人也不細看,就這樣全盤抄去。

  “我新書剛出來,電子版權還沒有銷售,音頻網站上已經讀得差不多了。”六神磊磊説。

  抄襲不只是新媒體的“專利”,傳統媒體在這方面也不遑多讓。“某省日報抄了我一稿子,不署名,不打招呼。我電話去,對方表示可以補稿費,但是一篇最多100元左右,‘你要嗎?’我表示不要,就這麼算了。對方還是日報啊。”六神磊磊説道,另一次也是報紙,被他發現去函後,對方按一字一元補了稿費。

  打官司維權管用嗎

  共同參與這場論壇的自媒體人熊太行也介紹了自己維權的艱難經歷。他發現某網站盜用他的稿子,直接起訴——這可能是自媒體維權的第一案——打了一年官司,賠償金1萬元。“我算了算8000多的成本。我肯定是虧的。”熊太行説,雖然這個網站付出了一定代價,甚至其創始人的出境和信用卡消費都被法庭給限制了。“這件事沒有贏家。大家都覺得這事不划算。只支持1萬元(賠償),也是為了以後別那麼多人來找法院了。”

  “訴訟、打官司,的確耗費精力,”重慶大學新聞學院院長、中國新聞史學會網絡傳播研究會會長董天策教授在論壇上説,“但依法維護知識産權,很有意義”。

  美國亞太法學研究院執行長,北京大學知識産權學院教授孫遠釗也介紹了一個維權案例——廣州有位專門從事版權事務的趙律師,他所寫的好幾千字普法文章被某新聞門戶網站全文照抄,但把作者名字給置換了(俗稱的“洗稿”的一種類型),趙律師起訴,最終獲得了2800元的損害賠償,全案定讞。“但是對方仍耍流氓、根本不理你法院,區區這麼一點錢至今分文未給!”孫遠釗説,連自己本身就是從事版權維權工作的律師都只能望洋興嘆!

  被“洗稿”了該咋辦

  知名專欄作家席越也談及被“洗稿”的經歷:“我們的文章多次被洗稿,洗稿的地方,整個段落除了一些陳述詞不一樣之外,順序、邏輯甚至重點名詞和觀點全部一樣。一篇文章中有1/3到1/2的內容都是這樣。而我們對於這種事情一點辦法都沒有。”

  “洗稿的標準很難判斷,所以我們基本都沒有去投訴,因為我們遭遇更惡劣的來自於原創視頻的侵權。”席越進一步説,他們投訴了上千個微信賬號,投訴成功的還不到一半。“多家媒體都表示不太感興趣,大家都覺得只要視頻轉播上千萬,到底是誰的原創並不重要。”

  熊太行認為,內容生産者必須“心狠手辣”,你説要起訴對方,就一定要起訴,“不然大家組團欺負你”。

  不過,對於“洗稿”這類侵權的界定,法律上並不容易。孫遠釗指出,所謂的“洗稿”,不是法律名稱,是大家自行造出來的一個名詞,一切的處理還是得回歸到《著作權法》。“但是,如果等到要用法律來解決問題時,通常是緩不濟急,而且已經到了很難收拾的程度。所以我們總是希望盡可能的用各種技術、管理與其他‘非經濟性’的方案去配套處理。比方説,早技術措施可以讓人只能看,但卻無法抓取複製一篇文章的內容。像是《紐約時報》等媒體已經在運用這樣的措施了,而且成效相當不錯。”孫遠釗説。

  董天策認為,用技術手段保護版權,目前應是最有效也最可行的辦法。

  版權保護難在哪兒

  六神磊磊認為,目前最麻煩的是跨平臺的抄襲,甲平臺上發,乙平臺來抄,沒有一個投訴處理的機制。

  董天策指出,其實,不是自媒體興起後才有類似“洗稿”現象,門戶網站時代已經有了。“報社曾經多次要保護新聞作品的版權,就是典型例子。只不過,報社的維權大多只是説説而已。”董天策認為,自媒體興起後類似“洗稿”現象加劇,或許與互聯網特別是WEB2.0時代的到來有關:一般網絡用戶,樂於分享,根本沒有知識産權保護的概念;對於自媒體人或內容創業者來説,“洗稿”是典型的版權危機。“當然,自媒體的産品,如何界定是值得保護的産品,在法律上目前尚定論,這是版權保護的一大難題。分享、編輯、加工,與抄襲的邊界,在法律上不是那麼清晰,又是自媒體版權保護的難題。大多數人缺乏規則意識,缺乏法律意識,更是自媒體版權保護的難題。”董天策説。

  一些內容平臺利用“技術抓取”在本平臺內呈現內容,但保留原作者版權信息的情況下,這樣是否涉嫌侵權?

  “還是得看具體的情況,只要事實略有不同,就可能會得到截然不同的結果。”孫遠釗認為,原則上這樣的抓取還是有問題的,關鍵還是要取得事先的許可。“其實著作權是一個非常注重謹小慎微的工作,因為是在求取一個微妙的平衡。”

  目前各類走法律途徑的自媒體版權官司中,孫遠釗認為,面臨的困難主要有:舉證難、賠償低、維權成本高、耗事費時、侵權成本低、抄襲易如反掌。“這些問題法院都知道,但限于種種制度上的困難,至今雖然已經在做很多的改革,但似乎總與權利人的期待還有相當大的落差。”

  董天策也指出,最大的困境其實是整體的法治環境,尤其是知識産權保護環境,遠遠不如人意。

  “這真的需要大家一起行動,尤其是在第一線的工作者。”孫遠釗認為,如果因為保護不力最後導致大家失去了繼續創作的積極性,那就遭了。

  “法律規範的確立與踐行,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方方面面都要努力,才能逐漸變成現實。”董天策説。(記者 張蘭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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