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區10家銀行獲准開展投貸聯動試點
(原標題:10家銀行獲准開展投貸聯動試點)
討論已久的投貸聯動試點正式落地。4月21日,銀監會、科技部、央行三部委聯合發佈《關於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創新力度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的指導意見》。首批投貸聯動試點選取5個地區的自主創新示範區和10家試點銀行。
據介紹,投貸聯動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信貸投放”與本集團設立的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股權投資”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相關制度安排,由投資收益抵補信貸風險,實現科創企業信貸風險和收益的匹配,為科創企業提供持續資金支持的融資模式。其中,投資功能子公司應當作為財務投資人,可選擇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的非上市科創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分享投資收益、承擔相應風險。按照約定參與初創企業的經營管理,適時進行管理退出和投資退出。
5個試點地區是從國務院批復的14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中精選而出,分別落戶北京、武漢、上海、天津和西安。試點銀行的選擇則是在敲定試點地區的基礎上進行的。首批10家試點銀行覆蓋了政策性銀行、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民營銀行和城商行,其中,前四類銀行各選中一家,分別是國開行、中行、恒豐銀行、上海華瑞銀行,其餘則主要選擇試點所在地區的城商行。此外,專注于服務科創企業的合資銀行浦發矽谷銀行也在試點機構行列。
根據《指導意見》,開展投貸聯動的試點銀行需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該子公司主要謀求財務投資;其次,試點銀行要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專司與科創企業股權投資相結合的信貸投放。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投貸聯動試點銀行的選擇,最重要的是看中銀行對科創企業的投資和信貸管理的意願和能力,這是銀行和監管部門之間雙向選擇的過程。科創企業屬於輕資産、技術研發投入大、高風險行業,我國目前還未形成健全的科創企業金融服務模式,特別是銀行科創企業信貸收益無法彌補信貸風險。為推動金融機構對科創企業的資金支持力度,優化金融供給結構,探索銀行實行投貸聯動是一條可選之路。
既然科創企業風險較高,如何有效防控業務風險,特別是彌補銀行的信貸風險,《指導意見》也制定了相關規則。一是建立“防火牆”,即投資子公司應當以自有資金向科創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不得使用負債資金、代理資金、受託資金等非自有資金;該子公司投資單一科創企業的比例不超過自有資金的10%;銀行開展科創企業信貸投放時,貸款來源應為表內資金,不得使用理財資金、委託資金、代理資金等。
二是建立風險容忍和風險分擔機制,應當確定銀行及其投資功能子公司、政府貸款風險補償基金、擔保公司、保險公司之間不良貸款本金的分擔補償機制和比例,其中,政府貸款風險補償基金應納入政府財政預算。
三是試點機構應當在投資與信貸之間建立合理的收益共享機制,投資功能子公司分擔的不良貸款損失由投貸聯動業務中的投資收益覆蓋。投資功能子公司與銀行科創企業信貸賬務最終納入銀行集團並表管理。
四是建立業務退出機制,試點機構應當加強對投貸聯動業務風險的監測評估,結合自身風險偏好,確定投貸聯動業務試點退出的觸發條件和機制,制定退出程式。(證券時報記者 孫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