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湯珂:用互聯網方式監管互聯網金融

2016-05-16 09:46:00|來源:人民政協報|編輯:許煬

  金融永遠離不開四個字,“風險”和“收益”。互聯網金融的風險主要有兩種——一是信息技術的風險,主要包括駭客風險、網絡聲譽風險、操作風險等;二是金融風險,指的是流動性風險,主要包括時間的匹配風險、市場風險。

  互聯網金融風險有兩個新特點:一是互聯網金融的風險爆發速度比之前金融的爆發速度要快很多,一旦有負面消息很快就會出現針對企業的擠兌,某些問題可以非常快速地在網絡中傳播;二是信息技術風險和金融風險相互轉化——比如某一企業曝出負面信息,大家都可能短時間內就會去集中提錢,這樣的話企業馬上就面臨擠兌風險,爆發流動性風險。再比如一個企業受到駭客攻擊,也可能馬上轉換成支付癱瘓。

  互聯網金融監管,需要把信息技術監管和金融監管納為一體。在目前互聯網和金融産品結合的大趨勢下,統合監管應該是監管主流思想。監管部門應該用互聯網的方式監管互聯網,使用大數據、雲計算這些快捷的互聯網工具,用於監管互聯網金融的産品和創新模式。美國華爾街多年前就開始用人工智能交易、計算機交易,計算機代替人工的交易,美國監管部門長期以來對這種交易非常頭疼,但後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互聯網監管模式監管人工智能交易,取得了良好效果,這方面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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