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永慶:互聯網金融監管存在“三個困惑”

2016-06-30 01:37:03|來源:新浪財經|編輯:許煬

  目前,互聯網金融正進入關鍵的專項整治期,國家因何整治、如何整治以及企業如何應對,是監管機關和互金企業要共同面對的課題。近日,樂視金融法律總監、互聯網金融千人會法律委員會委員姜永慶在第二屆互聯網金融法治論壇中對此作出精彩解答,他認為,如果對此課題處理得當,將對行業發展和企業生存意義非凡,處理不當,行業監管將迷失方向,企業發展將限于困境。從監管端來説,如何科學實施互金專項整治,關鍵在於正確把握合規邊界;從企業端來説,如何進行合規化應對,關鍵在於建立科學風險偏好。

  一、正確把握合規邊界

  (一)“拿牌照”困難示例

  何為合規邊界,首先舉一個例子。目前很多的互金企業,包括樂視金融,都遇到了一個“牌照荒”。因遇到互聯網金融整治風暴,很多地方政府和監管機關明文停止或限制互金牌照發放。特別是工商系統,因涉及“先照後證”,工商部門基本停辦互金類營業執照,哪怕辦理執照,往往會給營業範圍增加諸多限制,如資産管理公司營業執照中,增加了“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不得進行吸收存款、融資擔保、代客理財等金融業務”,這種限制基本上導致互聯網資管公司設置目的無法實現。因此,諸多互金企業在全國各地“拿牌照”的過程中都遇到了異常大的困難,企業非常多的精力和資源都用在了和當地政府溝通,如何通過特批政策取得一塊牌照。

  (二)監管“三個困惑”

  為何出現上述情況,互金整治目的是不是限制甚至禁止行業發展,優秀的企業和平臺是否能夠拿到互金牌照,有問題的平臺是否能夠儘快淘汰出局,這是一個監管合規邊界問題。邊界問題不解決,行業發展勢必受限。這是解決“從哪來”的問題。

  目前,監管機制存在“三個困惑”,一是不成體系,二是不接地氣,三是不便操作。從業務領域來説,確實不成體系,相比傳統金融業之各個領域都有對口的監管機關和相對體系化的監管法規和規定,而互金行業其實有好多監管的法規是不成體系的,甚至有些領域的監管法規還是空白或者較為薄弱,另外各領域的監管法規體系也缺少協同,所以這就造成了企業的“執行困惑”;從政府來説,一是分業監管必然帶來的不協同,政出多門,難免有衝突或缺失,這是上層建築的問題,二是目前互金整治更多的監管權力可能是交給地方政府了,主要是金融辦為主,“一行三會”與地方金融辦、工商局等相關地方政府部門間的監管職責,有時也存在邊界不清和職責交叉問題,這同樣給企業的合規應對帶來很大困惑。

  再如,目前互金整治工作方案中提到的“互聯網企業未經相關部門批准,不得將私募發行的多類金融産品通過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眾銷售;未經批准不得從事資産管理、債權或股權轉讓、高風險證券市場配資等金融業務;並且有關部門將採取穿透式監管方法,根據業務實質認定業務屬性”,其中涉及到的“穿透式監管”、“合格投資人”等概念,雖然信託、基金、證券、保險等領域分別有界定,但在互金領域,互金法律層面並無明確定義,企業存在難以執行的問題;另外關於“自融”問題,我們都知道監管禁止“自融”,但何為“自融”,貌似並無一個清晰的法律含義。

  (三)堅持“三嚴三寬”原則

  針對以上合規邊界問題,我們要堅持“三嚴三寬”原則。既利於監管出拳,亦利於企業應對。這是要解決“到哪去”的問題。

  1.三嚴原則

  三嚴是嚴門檻、嚴執法、嚴處罰。嚴門檻是要解決整治目標問題。我們到底要整治什麼,不是禁門檻,是嚴格限制門檻,禁牌照不合理,短期禁還可以,長期禁就有問題,對於好的企業、好的平臺我們可以分類監管,允許進入行業並帶動行業健康發展,不能“鞭打快牛”,但是現在相關的文件裏面沒有“禁牌”時間限定,沒有這種導向。比如我們樂視是大型互聯網企業,有全面的互金戰略佈局,高度重視合規問題,堅持穩健合規經營理念,將來對互金行業發展勢必將有深遠積極影響,如果也被擋在互金門檻之外,恐怕也不利於行業清理和長遠發展。嚴執法是要明確整治措施問題,整治過程中,要堅持嚴格尺度,堅決打擊違法平臺,對於經營困難特別是出現合規和經營風險問題的平臺,要嚴查。嚴處罰是解決整治效果問題。對於明確查實的違法違規平臺,要嚴厲查處,決不姑息,我們可以借鑒國外金融監管的理念,嚴格處罰,甚至可以罰到企業破産,無限擴大企業的違規成本,斷絕企業違規念頭,清理行業秩序和風氣。

  2.三寬原則

  三寬是寬規則、寬邊界、寬市場。寬規則是行業初期應堅持的理念,整治不是讓我們這個行業走向末端,因為互金行業才剛開始起步發展,所以有些規則要寬鬆,更多交給市場去調節。比如P2P出事是什麼問題,我們也並不是要把它限制死,核心問題是資金流的問題,我們針對P2P出臺了一些措施,包括“十二不準”,一下子限制的太死也不合理,關鍵是控制住資金流,通過資金存管的核心措施,禁止資金池,再配套一些企業端的風控和系統控制措施就可以了。寬邊界要解決邊界不清晰問題,一是業務方面的邊界,因為互聯網特性,傳統的金融業從線下走到線上,有灰色交叉地帶,應模糊化處理業務邊界問題,才能適應互金業務發展需要;二是監管邊界,我們到底管什麼,其實有些規則是不明確的,監管職責邊界也可適當放寬,便於行業健康發展,如果都去管,都管的太死,會出現“婆婆多、難應對”的困境;三是法律合規邊界,合規是指不能違反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的紅線,這是我們做合規工作的宗旨,但法律風險和合規風險是兩個概念,合規風險可以決定業務能否開展,法律風險只是解決業務如何良性發展問題,不應成為決定業務是否開展的必要前提,但在企業內部,往往將合規風險和法律風險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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