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師舉報微信支付涉嫌違規 微信支付尚未回應

2016-07-19 10:35:15|來源:中國青年報|編輯:許煬

  “如此違規,客戶的資金安全如何保障?可能會給其他互聯網金融機構起到很壞的示範效應。”7月10日晚,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豫甲在微博上實名舉報微信支付涉嫌違規。

  王豫甲介紹説,他長期研究互聯網金融法律,生活中經常使用微信支付和支付寶。最近,他在使用微信支付時發現,微信支付一直沒有落實相關規定。

  王豫甲所指的規定是2015年12月底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旨在規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於今年7月1日實施。《辦法》要求,支付機構對客戶實行實名制管理。實名驗證未能達到要求的賬戶,將不能接收來自他人的轉賬、打賞和紅包。此外,根據外部渠道驗證身份的多少,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支付賬戶被分為三類,在不同分類下,餘額付款的功能和額度存在不同限制。

  王豫甲説,從《辦法》公佈到實施已有半年,中國人民銀行要求7月1日前落實整改,微信支付沒有整改,已經違反了相關規定。

  王豫甲説,微信支付在三方面存在違規行為:第一,微信支付沒有落實實名開戶要求;第二,微信支付沒有落實支付賬戶分級、限額管理;第三,微信沒有落實交易限額管理。

  對這三個方面的具體要求,《辦法》第六條、第十一條和第二十四條有相關規定,但微信支付均沒有執行。

  “表面看似乎是方便用戶更好體驗網絡支付,但從長期看,將對普通用戶的資金安全等帶來危害。” 在王豫甲看來,微信支付這種做法違背了中國人民銀行實行實名制的初衷。

  2016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建立了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儘管如此,網絡支付實名制落實仍存有難度。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年底,我國實名認證支付賬戶為13.46億,同比上升8%,剛過支付賬戶總量的50%,實名制落實形勢嚴峻。

  有專家表示,實名制落實是項長期工作,需要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實名制等支付新規的落地,需要公安、司法、工商等相關部門加大合作,將手中的權威信息轉化為大數據。

  7月9日,王豫甲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提交了書面舉報。

  7月15日,王豫甲接到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電話,詢問他打算通過哪種程式解決。如果讓中國人民銀行解決,需要走信訪程式;如果讓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解決,需要按照《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執行,經調查後再移交中國人民銀行處理。王豫甲回復,希望按照《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執行,由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調查後,再移交中國人民銀行處理。

  成立於2011年5月23日的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是中國支付清算服務的行業自律組織,是經國務院同意、民政部批准成立,在民政部登記註冊的全國性非營利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為中國人民銀行。

  王豫甲説,他曾經電話聯繫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對方表示將儘快回復。截至目前,他尚未收到中國人民銀行的正式函件回復。

  截至記者發稿時,微信支付方面對此事尚未作出回應。(實習生 李攀 記者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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